4月25日,豐城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會議宣布江西省委、宜春市委關於豐城市委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李曉楚同志任豐城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胡江萍同志不再兼任豐城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來源:江西豐城發布
宜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