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這個處罰,以後一定改正。」今天(4月7日),福建泉州的劉某,接到泉州交警支隊泉港大隊的處罰通知書後,認錯態度非常誠懇,對於自己之前的做法,她還不停表示歉意。
事情還要往前追溯到4月2號中午1點半左右,當時,泉港大隊監控室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閩C8開頭的小轎車,在泉港區濱海東路割山村路段行駛時,駕駛位上疑似有兩個人。民警把鏡頭拉近一看,司機竟然抱著一個孩子坐在主駕駛座上把控方向盤。
第二天,這輛車的所有人張某被泉港交警大隊傳喚調查。經核實,當天駕駛該車的人是張某的妻子劉某。原來,兩人育有兩個兒子,大兒子今年剛滿4周歲,小兒子才兩周歲,非常粘人。
當天劉某獨自一人帶著兩個孩子外出,經過割山村路段時,小兒子開始哭鬧,劉某一邊開車,一邊又要忙著安慰小兒子,情急之下,一下子抓過小兒子,就這樣抱著他開了一段路,直到孩子不哭不鬧了,才把他放回后座。
從抓拍到的圖片可以清晰看到,劉某兩歲的小兒子雙手握在方向盤上,一副儼然在開車的樣子,這樣的舉動實在太危險,所幸最後沒有發生事故。
除了對夫妻倆進行嚴肅教育,交警部門以沒有系安全帶對劉某處以100元錢的罰款。
開車上路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容不得半點兒戲,請專注,請謹慎。
(記者、編輯: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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