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本不是我們的節日,是西方傳進來的。
據說耶穌是因著聖靈成孕,由聖母瑪利亞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夢中曉諭約瑟,叫他不要因為馬利亞未婚懷孕而不要她,反而要與她成親,把那孩子起名為「耶穌」,意思是要他把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
當馬利亞快要臨盆的時候,羅馬政府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恆務必申報戶籍。約瑟和馬利亞只好遵命。他們到達伯利恆時,天色已昏,無奈兩人未能找到旅館渡宿,只有一個馬棚可以暫住。就在這時,耶穌要出生了。於是馬利亞唯有在馬槽上,生下耶穌。後人為紀念耶穌的誕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為聖誕節,年年望彌撒,紀念耶穌的出世。
但因商家對節日氣氛的炒作,這個源於西方的節日逐漸被大家重視起來。節日火了,商家們也開心了!在這個萬民狂歡的歲末想出各種新奇好玩的方式、玩意兒,讓我們盡興的同時,他們也盆滿缽滿地賺著,可以說節日是買家賣家共贏的最好溝通。
但是,那些想要在聖誕大賺一筆的商家們,一定要避免智慧財產權問題。
聖誕節商標
和節日相關的商標註冊需謹慎!!!
想要在聖誕這個節點分得一杯羹,首先要有個好的商標。
在註冊商標之前,一定要謹慎,因為很多商標已經有人註冊過了,其中包括「聖誕」、「聖誕快樂」、「聖誕老人」、「聖誕夜」、「平安夜」、「狂歡夜」等。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相關類別的註冊。
通過商標局官網查詢,從2003年開始就陸續有人申請「聖誕節」商標,但最早的那個商標註冊成功後竟然因為未續展而過期了......
目前,已經有614件「聖誕」相關商標申請,甚至連「聖誕快樂」這種祝福語都有人想要申請,可惜並未通過。
我國現行《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符合,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等特點,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也就是說,即便這類節日商標註冊下來,也很難享有「獨占權」。
這類商標最大的問題還在於,其本身作為商標的顯著性較低,因此,即使將其註冊為商標也有可能要放棄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作為常用甚至通用的吉慶語、節日語正當使用。
註冊商標是有學問的,拿通用名稱註冊商標,儘管註冊成功的,也不一定完全禁止別人使用類似商標。因此,小編建議在註冊商標前,還是找專業代理機構給予建議,這樣就不會花冤枉錢,註冊一個價值不大的商標了!
聖誕節版權
節日歌曲版權不可忽視。
為了營造聖誕氣氛,商家放一些聖誕歌曲無可厚非。由於前段時間生日快樂歌的版權問題鬧得沸沸揚揚,那麼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這樣的疑問,聖誕歌曲可以免費唱或是免費使用嗎?
隨著版權問題的逐步重視,如果是有利於生意的話交點錢也無可厚非。正是由於版權問題受到重視,所以創作一首屬於我們自己的聖誕快樂應該更有土壤,畢竟外文歌曲有它特有的文化氛圍,包括聖誕在內,都和基督教有著不可分割的意義。
而我們慶祝聖誕的意義也許更加直接,所以不同的文化更能夠孕育出好的作品。如果中國版的聖誕歌曲火了,不知道會不會向全世界都收取版權費呢?
從這點啟示看,我國的傳統節日也非常有潛力,比如,不管過了多少年後,我們依然會記得那首《新年快樂》。
聖誕節最好的保護是外觀專利
沒有聖誕禮物怎好意思被稱為聖誕節呢?珠寶首飾、圍巾手套、蛋糕甜點......當越來越多新奇悅目的禮物擺在大家面前時,是什麼最吸引消費者關注呢?
當然是外觀!所以外觀專利是最好的聖誕禮物保護手段。
都說商標是區別商品的標誌,其實專利更是,試想一下,如果不同珠寶商都生產了相同一款項鍊,那麼買哪個商標有什麼實質意義的區別呢?
商品本身可能沒有,更多的是商標背後品牌的附加值,比如品牌的服務好。但專利才是讓禮物脫穎而出的關鍵,不論是發明、實用新型或是外觀設計專利都如此,只不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也許是更多功能的體現,而外觀設計重在外觀,並且完全排外,如果發現其它商家有同款產品出現,那簡直是好兆頭,因為「模仿者」會為他的侵權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