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農村,村幹部是一類無法繞過的人群,也是農民日常辦事中接觸到最多的人,村幹部雖然不屬於公務員行列,然而也有一定的屬於公務員的權利,村幹部一頭連著體制內,一頭連著百姓,是國家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上級安排部署的「神經末梢」,職位雖小,責任重大。
然而一直以來,由於農村工作複雜,再加之近些年各種各樣的工作頭緒繁多、任務繁重,不少村幹部身心俱疲,另外再加之很多地方村幹部的待遇並不高,年輕人不願意干,因此村兩委班子年齡偏大、學歷不高情況較為突出,這對村子下一步的發展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不過好在,基層的種種困境,村幹部的集體現狀,已經得到了不少地方的重視,為了讓村幹部更有出路、更有奔頭,不少地方結合實際,出台了眾多的鼓勵激勵措施,從而讓村幹部真正沉下身、留下心,為群眾辦好事、解難事。對比前些年,主要呈現出以下這3方面的變化:
一、權利大了
今年1號文件中明確提出「要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前不久,國家發布的《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又再次提到「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簡而言之,就是全面推行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兩個職位一個人來看,這樣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村支部書記的權力大了,有更大的拍板權,以後村級事務無人做主、無人拍板,存在意見分歧、搞內訌的現象也將迎刃而解。
二、工資長了
相比前些年,現在村幹部的工資有了很明顯的提高。比如說,有的地方就規定,村幹部工資不低於當地人均工資標準,有的地方建立了村幹部工資定期調整機制,確保村幹部工資同社會發展相適應。除此之外,村幹部的出路也越發多元化,現在村幹部考取公務員的通道也越來越暢通,村幹部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到公務員行列中來。
三、任期長了
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國家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了重新修訂,修訂之後有一個很大的變化,那就是村委會的任期由3年變成了5年,新的組織法實施後,村幹部每屆任期將會變成5年,這樣有利於村幹部的思想穩定、有利於農村的長遠規劃和發展、有利於農村的和諧和穩定。
上面就是村幹部迎來的「三喜」臨門,總的來看,對村幹部來說,都是好消息,未來10年,隨著國家對村幹部的重視,村幹部也將迎來自己的黃金髮展期,對此你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