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疫情下仍接受配偶移民申請

2020-04-08     北美楓哥

加拿大政府已宣布,他們仍接受和處理配偶和普通法的擔保申請。對於加拿大境內外的申請人而言,這是一個好消息。

接收不完整的申請

IRCC表示,他們將繼續接受和處理新的永久居留申請,並且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可能會接受不完整的申請。這樣一來,申請人就不會因為COVID-19導致服務中斷而無法獲得所需的文檔而延遲提交。

如果申請者即將提交新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擔保申請,而又無法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則申請人必須提供詳細的解釋信,詳細說明與COVID相關的延誤。

不完整的申請將在90天內保留並審查。

領取某類社會援助福利可能依然有資格可以申請

正在接受社會救助的申請人被視為沒有資格擔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從廣義上定義了社會援助。

該規則的目的是禁止主要或唯一收入來源為「社會援助」的申請人。如果您最近剛被解僱,並正在尋求政府的幫助,也許這樣不能有資格擔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侶,例如獲得就業保險福利將不會使您成為擔保人。

領取以下社會福利有可能依然可以申請:

  • 補貼住房
  • 稅收抵免
  • 育兒補貼
  • 省或地區居民(包括受僱人員)其他福利

配偶和同居伴侶不受旅行限制

2020年3月18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他們將禁止外國人進入加拿大,以幫助阻止冠狀病毒大流行的蔓延。此旅行限制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在特殊情況下,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免於上述旅行限制。

配偶和同居伴侶均被視為直系親屬,這意味著他們仍被允許從國外進入加拿大。旅客應向航空公司證明自己的身份,並隨身攜帶證明文件,以證明其直系親屬在加拿大的身份及其關係。推薦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 結婚證或普通法地位證明
  • 加拿大護照或永久居民卡
  • 出生證明
  • 證明與家庭有直接聯繫的其他文件

應當接受上述文件的紙質和電子版本。

重要的是要記住,儘管您有能力在上述豁免下旅行,但是如果您乘飛機旅行,則必須通過航空公司進行的健康檢查,然後才可以登機,並且不得顯示任何COVID-19症狀。

請注意,仍然需要標準旅行證件,因此旅行者必須確保根據需要具有簽證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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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5lTX3EBrZ4kL1Vi1EO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