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結束以後公司也過去了,沒有辦法繳納社保怎麼辦?很多地區由於長時間沒能夠實實現正常的生產復工,最終導致一個結果,就是很多企業單位,自己由於長期無法復工,可能造成自己的資金鍊斷裂,最終可能無法正常的實現經營,所以說就出現了這樣的一個問題,那麼公司如果明確沒有申請這個破產倒閉,但是又無法正常的支付員工的工資待遇,包括繳納社保待遇,那麼這樣的一種情形確實是比較麻煩的。
所以說我們的員工,如果你所到的工作單位不能夠正常的給你繳納社保,也並不能夠正常地給你發放工資性的待遇,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應該考慮更換一家新的工作單位,但是如果說你自己主動提出離職,那麼是得不到任何的經濟補償,同時也沒有失業金的待遇,只能夠通過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才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和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所以這種情況下,讓很多小夥伴都顯得非常的糾結,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說企業單位明確的說明就是無法在正常的生存下去,可能有裁員的風險存在,那麼我認為企業單方面裁員,等到這一天的出現對自己來說還是有很大的好處,因為畢竟可以享受到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同時還可以獲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待遇。但是如果說企業單位他就是不願意去解除勞動合同,逼著你自己走人的話,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自己將來什麼都獲得不了,所以說在這樣的前提下,我認為急需去找自己的新工作單位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如果說你能夠找到一個合適於自己的新工作單位,待遇方面包括福利方面都是比較不錯的話,那麼我認為即便原工作單位你得不到相應的經濟補償,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為畢竟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到自己想像中的十全十美,當自己找好新的出路以後,那麼辭去原有的工作單位也是未嘗不可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沒有找到新工作單位之前,切記要這樣選擇,千萬不可以以裸辭的方式去找工作,這樣的話自己的心態是不一樣的。
其實今年發生了新冠肺炎的疫情,很多地區的企業單位都是變相的來進行裁員或者是降薪,那麼對於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來講,他們在工作的過程中都是有很大的波動,因為畢竟自己以往的收入待遇無法正常保證,而且疫情到目前為止,雖然說國內有所好轉,但是全球的疫情是非常嚴重的,對於一些出口貿易型企業的影響是非常之大,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什麼時候能好轉那麼是一個未知數,所以很多企業主本身也是比較著急的,當然員工的工資也就沒有辦法來全額的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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