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3萬元坑定是不夠賠:以眾籌的方式賠償受害者、無話可說

2020-12-23   案件勞聞

原標題:勞榮枝3萬元坑定是不夠賠:以眾籌的方式賠償受害者、無話可說

12月21日上午,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參加了案件的旁聽。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俗稱「坐檯」)物色有錢人為作案對象,分別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庭審理中,檢察機關指控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實,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勞榮枝對罪名不認可,表示其未與法子英合謀,不是自己的本意。法庭上,勞榮枝對被害人家屬道歉。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了解到,勞榮枝案僅有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約135萬元。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其僅有3萬多元。

3萬元坑定是不夠賠的,勞榮枝庭審中表示:

1、以眾籌的方式賠償受害者。

2、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能說我不善良。

3、我是個涉世未深的人。

4、我是個得過癌症的人,懂得生命的意義,想重新做個好人。

「看到這個,我無話可說,而且現在外邊的輿論也有給勞榮枝洗白的,最典型的就是他的同學,在最新的媒體報道中,「勞榮枝的中專同學」也發聲稱「勞榮枝本人善良漂亮,不會是殺人魔」。言外之意,也是比較認同「釣魚鉤」的邏輯,並且一再表示「如果早知道法子英是歹毒之人,想盡辦法也會『拉住』勞榮枝」。一言以蔽之,「勞榮枝」是被帶壞的。

在某種意義上而言,作為「勞榮枝的親友」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表態,除卻有「打撈勞榮枝」的樸素願望,更為直接的是他(她)們更了解「勞榮枝變壞」前後的樣子。雖然,這些認知不一定準確,但是基於人性的異化過程來看,還是有一定參考價值的。

並且,我們也要搞清楚,對於「釣魚鉤」邏輯的推斷,其實不見得都是道德尺度,其中也是比較符合法理審度尺度的。甚至,我們可以確信,就算「勞二哥」和「勞榮枝中專同學」不作出這樣的推斷,作為法理程序也會考慮這樣的案情存在。

所以,就「勞二哥」在「勞榮枝案」正式進入公訴階段後的表現來看,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雖然親友們的發聲「不一定」可以成為量刑的依據,但是卻可能成為案情審度的邊緣性考量。於此,在理解「評價偏差」的問題上,才能更好地進入「就事論事」的秩序。

坦白講,作為家人來講,就算親人犯下再大的錯誤,都還是會選擇去「打撈」,起碼在人性的尺度上是這樣的。就如「勞家人」來講,在一定程度上他(她)們很清楚「勞榮枝」將面對什麼,可之所以會努力的進行「打撈」,就在於他(她)們想在可能性的範疇內,讓「勞榮枝」活下來。

可是4年3地殺7人

1、預謀綁架殺人:1996年6月2日,法子英與勞榮枝在江西省南昌市預謀綁架勒索錢財。計劃由勞榮枝化名在南昌市愛樂音夜總會坐檯,物色到綁架對象。

2、殺能啟義張莉及其三歲女兒全家3人:1996年7月28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勞榮枝打電話將熊啟義誘騙至其租房處,法子英捆綁熊後,從其身上搶走首飾、手錶等物,並繼續勒索財物,在逼迫熊說出家庭住址後,法子英於當日下午將熊殺害。當晚,法、勞二人攜帶從熊啟義身上搜到的鑰匙來到熊家,開鎖入室後,法子英用尖刀威逼熊妻張莉交出財物,並將其雙手反綁,雙腳捆綁。在搶得財物後,於29日凌晨將張莉及其3歲女兒殘忍殺害。

3、殺梁曉春、劉素清2人:1997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溫州市,法子英攜帶一把尖刀與勞榮枝來到梁曉春的住處,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梁,將梁的手腳捆綁後逼其交出錢財。在從梁住處搜得現金、存摺等財物後,法子英又逼迫梁騙一有錢人來梁住處供其搶劫,梁曉春被迫打電話將劉素清騙來。法子英在逼迫劉素清交出現金千餘元、2.5萬元存摺後,也將劉的手腳捆綁。法子英讓勞榮枝攜帶搶得的手機及2.5萬元存摺到銀行提取現金。在接到勞榮枝得手的電話通知後,法子英將梁曉春、劉素清勒死。

4、殺梁曉春、劉素清2人:1999年7月22日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勞榮枝誘騙殷建華至其租房處。法子英手持尖刀脅迫殷,將其手腳捆綁鎖進鋼筋籠。為使殷相信二人是綁匪並儘快交出財物,法子英將一木工騙來,並當殷面將木匠殺死。7月23日上午,法子英在殷給其妻寫了兩張字條後,將殷勒死。之後,法子英攜帶自製手槍及殷寫的字條來到殷家,向殷妻索要一萬元,殷妻以籌錢為由讓其在家中等待,隨後向警方報案。合肥警方迅速出動包圍法子英,法子英拒捕未遂,當場被警方抓獲,至此,法子英、勞榮枝的血腥殺人歷程雖終結,但勞榮枝則脫逃。

這些事情都擺在那裡,勞榮枝還能為自己找到藉口,這女人不簡單,從眾多方式中,選擇了一條最可能讓自己受到最少懲罰的路線。不過,最讓我感到有趣的事,這件事件的網絡宣傳。

其一是關注度不足,這女人可是典型的殺人惡魔了,但顯然受到的網絡抨擊與之前的惡性犯罪者相比遠遠不夠。

其二是今日此事的熱搜報道中,著墨最多的竟然是勞申辯中所說的被脅迫,墮胎n次,被控制等等。

其三是勞所犯案件的概況媒體鮮少回顧,但勞的家庭情況、親人觀點被多方報道,這在以往已被證實是此類案件失敗的報道方向。

哪個群體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言自明,狐狸尾巴快漏出來了,可怕的是被洗腦的人已經不在少數。

我只能說,她的說辭,家人的做法及採訪言論,法子英案塵埃落定後只留下的白紙黑字的案卷以及由於時間久遠證據鏈上的不足,對於公訴機關來說死刑真的有一定的難度。希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真的能把勞榮枝入罪,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讓無辜的「小木匠」妻子能夠在有生之年看到,殘忍殺害她丈夫的兇手最終被繩之以法。

還有一個大膽推測,法子英被捕時,勞榮枝會不會懷孕了呢?不然我難以理解為什麼法子英死到臨頭還選擇包庇她。只是後來法子英被捕之後,出於個人利益考量,勞榮枝放棄了她和法子英的孩子。這麼多年,勞榮枝一直隱姓埋名的四處流竄,她去的醫院也應該是小診所之類的地方,很難保留就診記錄。不然這就診記錄一定能進一步證明勞榮枝辯白的說辭是否屬實,還極有可能佐證法子英包庇勞榮枝的出發點。

不知道法子英得知自己被槍決後,勞榮枝這些年仍輾轉於多個男人把日子過得不錯,他會不會翻供,會不會說些什麼他沒招的,或者坦白一些他出於什麼目的有所保留的。然而現實法子英再也沒辦法開口說一句話。所以勞榮枝在庭上說法子英被槍斃心裡很高興,她能不高興嗎?

所以拒絕認罪是必然 如果她認罪,基本上是死刑立即執行 如果她不認罪,有可能能保命,因為此案時間久遠,沒有第一時間抓獲勞榮枝歸案,證據存在天然缺陷,這種缺陷是偵查機關難以補全的,她越不認罪,越會讓審判機關和社會產生一些會不會她真是被逼的,被脅迫的想法,從不能錯殺一人的慎重角度上,至少考慮給她留一條命。 還有一種可能,她真是出於脅迫或不知情,那麼她的罪責應該是相對較輕的,一個女人基於恐懼而服從的畸形心理也是屢見不鮮的,事實真相是什麼,還需要法庭公正審理,依據證據查明事實。 總之,無論勞榮枝是好的演員還是真的受害者,不認罪是理性考慮的必然

勞某和法某一起共同犯罪的時間跨度長達三年,法沒有對勞進行人身傷害,如果如勞所說,法對勞實施了脅迫,從犯罪條件上來說,勞是主動勾引受害人,存在主觀犯罪的意識,並且完全有能力和有條件終止犯罪,但勞多次用美色誘惑受害人使得受害人進入策劃的犯罪現場,完全構成預謀殺人的主觀條件。如果是脅迫和威脅,勞某在和法某三年的相處時間內,可以單獨去夜總會,歌廳,舞廳上班其中有上百次的機會報警,客觀上是完全沒有中止犯罪的行為,根本不存在被脅迫的行為。勞某潛逃二十年,如果只是被脅迫被威逼,早就出來自首了。

最後:個人認為其確實有悔過之心,並如實供述了絕大多數事實, 可能為了逃脫死刑,有部分美化。 也傾向於承擔自己犯錯的罪責, 不負責任推斷:不是死緩就是無期。 對被害人的賠償應該會有,但是可能無法達到被害人家屬的要求。 死刑應該是不會的。 希望所有受害人能安息。 而勞榮枝將需要在監獄繼續懺悔曾經的一切。 這個案件也深刻的提醒我們, 在年輕的時候,結交什麼人的影響有多麼大, 可能會完全改變人生軌跡, 勞榮枝從小學教師變為坐檯小姐(最開始抗拒到後面已經習以為常,並利用男人的意圖來牟利), 到與法子英合謀利用美色來搶劫, 一步步將人生推進了不可挽回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