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定婚姻狀況介紹 | 加拿大的法定婚姻狀況有哪些類型

2019-12-20     加帆君

之前加帆菌給大家介紹了加拿大所定義的家庭成員(Family Members), 在申請加拿大簽證和移民時,申請人的婚姻狀況信息是加拿大移民部(IRCC)著重審查的內容,這包括兩部分:

1)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從18周歲至今所有的婚姻經歷,即婚史;

2)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和簽證或移民申請過程中的最新婚姻狀況(Marital Status);


加拿大法定婚姻狀態

接下來加帆菌給大家介紹下加拿大法定意義上的婚姻狀況:

1.已婚(Married):

已婚的意思是你有一個配偶(spouse),已婚狀況僅適用於你擁有一個合法的結婚狀態,擁有一個合法結婚的人;在加拿大簽證或移民申請中,申請人可能會被要求提交結婚證明文件,更多關於結婚證明文件樣本請點此處;

2.普通法伴侶(Common-law partner):

普通法伴侶也是加拿大一種有別於已婚(Married)狀態的婚姻狀況,普通法伴侶適用於非配偶的人,但和已婚(Married)配偶類別擁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普通法伴侶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該伴侶和你一起生活至少連續12個月;請注意:這裡連續12個月包括任何少於90天的你們分開的時間段,分開原因可能是你們關係終結導致;

2)該普通法伴侶是你出生或領養孩子的父親或母親;

3)該普通法伴侶對你的孩子進行監護和撫養管教(或在孩子滿19周歲之前開始進行監護和撫養)並且你的孩子完全依賴該伴侶的經濟財力支持;

4)普通法伴侶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異性,但同時只能和一人維持普通法伴侶關係。雙方中如果任何一方不打算繼續維持關係之時,普通法伴侶的關係就立即終止;

那麼加拿大簽證或移民申請人如何證明你的同居伴侶關係呢,此外如何證明是同居一年以上呢?

這裡加帆菌給大家匯總目前加拿大移民部(IRCC)接受的文件和咱們具體如下:

1)法律意義上的同居聲明表格- 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Law Union -imm5409e表格;詳情請點此處下載;該文件是必需文件;不能缺少;

此外還可以準備如下文件,儘量做到越多越好;

2)伴侶雙方的銀行聯名帳戶的流水帳單(joint bank account statement);

3)伴侶雙方的聯名的信用卡帳戶信息或帳單;

4)有伴侶雙方名字的固定資產的證明,如不動產房產有伴侶兩個人的名字;

5)有伴侶雙方名字的租房證明或租約合同,以及雙方聯名租房的收據或租金付款憑據;

6)伴侶雙方的聯名生活帳戶帳戶的帳單,如電費,電話手機卡,網絡費用、燃氣費等;

7)伴侶雙方的聯名的投資理財產品證明文件,包括保險,證券股票等;

8)伴侶雙方的信件郵寄地址為同一個的證明文件;如收信的信件為同一個地址;

9)其他身份證明或ID,顯示伴侶雙方的地址是相同的證明,如身份證,駕照和居住證或戶口簿,

10)共同撫養和監護的子女的相關證明,如孩子的出生證明,並且證明伴侶雙方目前和孩子共同生活,共同監護和撫養子女,該子女也包括收養的子女;

11)其他的能證明伴侶雙方的證明憑據文件;

3.加拿大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適用於魁北克省)

此外,還有一種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 如果二人沒有事實上的同居也沒有登記註冊結婚,如其中一方(同性或者異性)在加拿大境外,但是雙方維持穩定的關係(binding relationship)。這種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也可以進行團聚移民,這種關係叫做Conjugal Partner,這裡要注意: 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和普通法伴侶(同居配偶)Common-law partner 是不同的,普通法伴侶(同居配偶)Common-law partner在加拿大是被視為已經結婚,享受和結婚配偶Spouse完全等同的待遇。而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 在移民申請時只能在一方已經移民成功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或公民後,通過家庭團聚方式申請移民,也就是說事實伴侶-Conjugal Partner 如想移民加拿大只能通過家庭團聚類移民;

4.分居(Separated):

當你開始獨立生活並與你的已婚配偶(Spouse)或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分開時,由於關係破裂至少90天,並且你們之間沒有和解,這樣你就被定義為分居了(Separated),一旦你們之間分開了不少於90天(由於關係破裂),你分居狀態的有效日期就是你開始分居日期為起始時間;

5離婚(Divorced):

離婚意味著法院已經准予離婚並且婚姻已經結束。這兩個人不再是結婚的狀況了;此時請提供離婚證明文件的英文和法文的版本,詳情請點此處;

6.單身(Single)和未婚(never married):

加拿大簽證或移民申請時經常把單身和未婚歸為一類,尤其是填寫一些移民申請表格時,婚姻狀況的選項經常是如此;事實上二者還是有略微差別的,未婚(never married)它指的是他從未結過婚,也沒有在離婚後再婚,但是否之前有過普通法伴侶(Common-law partner)沒有限制;而單身(Single)意味著一個人在法律上是狀態是一個人生活,或者該人從未結過婚,此單身狀態情況下是沒有任何配偶或伴侶的狀態;

7.鰥寡/喪偶(Widowed):

鰥寡/喪偶狀況(Widowed)是指配偶的一方已經去世,但另外活著的一方並沒有任何新的婚姻狀態的變更;該人沒有再婚或進入新的普通法伴侶關係;

8.其他婚姻狀況:

其他婚姻狀況,例如加拿大移民部(IRCC)的簽證或移民申請表格中經常列出的未知婚姻為狀態(Unknown);或者Annulled Marriage(婚姻廢止/取消狀況):婚姻廢止或取消狀態指的是婚姻配偶雙方聲明婚姻無效,在加拿大取消婚姻的理由包括任何一方或雙方無法合法結婚的狀況(legally marry);

以上就是加拿大簽證或移民申請時會遇到的婚姻狀況的類別,申請人要清楚了解那一種或哪幾種婚姻狀況適用於自身情況,以上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cu-KG8BMH2_cNUg3VY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