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教育局新措施!事關全市中小學生、家長和學校

2023-12-17     搜狐城市-東莞

原標題:東莞市教育局新措施!事關全市中小學生、家長和學校

進入秋季,東莞全市各中小學陸續開展研學活動,南都聚焦東莞秋季研學問題,開展了系列報道。記者結合9月以來網上現有的涉中小學研學投訴,公開徵集社會反饋和意見,發現部分學校在開展研學旅行過程中,存在著費用高昂、強制參與、研學機構選定過程欠透明的問題,仍有待相關部門及學校等各方共同優化,以切實規範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推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健康發展。

目前,研學旅行已成為中小學教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12月15日晚,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研學工作的指導和監管,積極回應民生關切,針對研學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新問題,東莞市教育局在今年4月已印發的《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基礎上,制定出台了《東莞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管理若干措施》(下稱《措施》),對研學活動開展的關鍵環節、關鍵部位再細化、再梳理、再強調,全力以赴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嚴格規範收費管理

《措施》要求,嚴格規範收費管理。研學實踐教育活動要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各校組織研學實踐教育活動要由學校、承辦機構、家長代表三方共同核算出行成本。費用收取和支出要及時向學生和家長進行公示,確保所有學生和家長知悉。

結合目前實際,東莞試行以下措施一年(從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市內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每生每次收費標準一般在200元以內;學校每次組織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每生每次收費標準在1000元以下的線路須達到全部可選擇線路的三分之二以上。學校如組織開展每生每次收費標準超過1000元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需做出書面說明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備案。學校組織收費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必須同時提供市內免費研學實踐路線,要確保有學生選擇的市內免費研學實踐路線成功出行,且由學校老師帶隊。

嚴格執行自願參與

《措施》強調,學校要嚴格執行自願參與。堅持家長和學生自願參與原則,要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選擇意願,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變相強制、誘導、勸導家長和學生參加收費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老師與家長、學生溝通研學事宜時務必按《致家長一封信》的範圍和口徑進行。

在出行前,對自願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學生,學校要在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意願基礎上妥善做好安排,對自願留校學生要做好學習、生活、安全等保障。有綜合實踐類學分要求的高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沒有綜合實踐類學分要求),應明確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綜合實踐活動包括志願服務、黨團活動、社區服務、研學實踐、職業體驗等,學生可通過自行參與或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獲得相應學分,並提供獲取相應學分的規範指引。

嚴格規範研學機構遴選

《措施》明確,要嚴格規範機構遴選。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承辦機構遴選的公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對於報名參加招選的服務機構,只要具備相應資質都要允許參與現場遴選。現場遴選前,要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將舉辦遴選會的時間、地點、參與遴選的機構名稱、遴選主要流程、家長和學生投票權利等事項告知全體家長和學生,要保證每個班級至少派出2名學生和家長代表;對希望參加遴選會的家長,只要報名均可參加;同時還要邀請至少2名督學代表參加遴選會。

學校與中選機構簽訂協議時要明確約定,中選機構不得將研學實踐教育活動轉包給其他機構承辦。各學校不得與資質不符、存在轉包、違規、未兌現服務承諾、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信譽差等問題的機構合作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明確五項信息要公開

《措施》強調,要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其中包括:

需求公開。研學實踐承辦機構遴選會前,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及其他多種途徑,向社會發布研學實踐教育活動需求,讓有意向的承辦機構在有效時間內報名參與,公布活動需求的時間不少於20個自然日。市教育局和各鎮街(園區)教育管理中心要在本單位網站增設研學實踐專欄,及時發布學校研學實踐需求公告。

方案公開。學校組織制定遴選方案,由遴選工作組審定後,將遴選方案在學校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方案中必須包括全體參選承辦機構的情況(包括企業名稱、資質、服務能力、經營記錄、課程、收費標準等信息)。

評審公開。學校召開現場評審會遴選承辦機構。遴選會時間、地點和主要議程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在學校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公開,實行開門評審。學校應對遴選會全程進行錄像。

結果公開。評審結束後,學校通過校園宣傳欄、公示欄、校園網、學校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遴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至少包括:中選承辦機構簡介、路線詳情(每日行程)、收費明細(各條線路的學生收費明細和學校派出工作人員收費明細)、食宿標準、交通工具及研學課程(包括課程主題、內容、地點、時長、教育意義)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市、鎮教育管理部門對下屬學校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情況收集匯總後適時公開。

費用公開。活動結束後一周內,學校應將研學實踐教育活動詳細收支情況(包括收費總額及交通、住宿、餐飲、門票、保險、稅金、第三方機構勞務費總額,以及每名學生收費標準和平均每名學生承擔的交通、住宿、餐飲、門票、保險、第三方機構勞務費用等)通過班級群、致家長一封信、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家長公開,確保參與活動的學生家長全員知悉。

此外,《措施》還在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規範路線選定、落實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嚴格規定。

東莞市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投訴舉報諮詢電話和郵箱:

來源:南方都市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00af9fced8d117ce9bf952bbbbb20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