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4.32億餘元,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受審

2024-05-23     北京知道

據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5月2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

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徵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2億餘元

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明知盲目實施相關旅遊開發項目必然會突破生態紅線並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關人員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強令開工建設,並指示授意通過舉債融資繼續推進該項目。截至案發,該項目已支付項目融資利息和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9.14億餘元,違規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草地等土地總面積105餘公頃,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8645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再勇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再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再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庭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李再勇於2023年3月27日被查,2023年11月7日被「雙開」,2023年11月21日被逮捕,2024年2月7日被公訴。

經查,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 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干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痴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再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再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一直在貴州任職。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貴州省委常委,六盤水市委書記,水城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委保密委員會主任(兼);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任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任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貴州省副省長;

2018年5月,任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貴州省副省長;

2022年1月,李再勇補選為貴州省政協副主席。

編輯/劉茜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ecffa0dc091cf3eded0a7fed3fbc51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