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現場!售票員對傷殘軍人言辭過激 被拒絕的僅僅是4.5元嗎?

2020-05-08     央視網

原標題:直擊現場!售票員對傷殘軍人言辭過激 被拒絕的僅僅是4.5元嗎?

央視網消息:視頻中大巴車售票員對傷殘軍人的過激言辭,起因卻僅是4塊5毛錢。5月4日,吉林省吉林市一位退役傷殘軍人何某早上從吉林市岔路鄉上車前往烏拉街,下午原路返回。這是一段單程35公里的路程,票價9元。

按照國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持有《殘疾軍人證》的何某可以享受車票半價優惠,單程票付4.5元即可。去的路上售票員直接拒絕了半價售票的要求,無奈之下他按照全價9元付了款。回來的路上,《殘疾軍人證》依然受到了「你這個證件不好使」的待遇,何某與售票員據理力爭之下,以5元的價格買了票,不僅多付的0.5元沒有找零,還遭受了一番辱罵。

截至昨天(7日)下午,吉林市交通運輸局和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經過調查,此事基本屬實,並對涉事企業和乘務員進行了約談,採取相關處理措施,要求企業向當事人當面道歉。

數據表明,我國現有5700多萬名退役軍人,退伍傷殘軍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人們常說,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在國家需要的時候,他們衝鋒在前英勇奉獻,而當他們離開軍營之後,社會也不應該忘記他們的付出。

國家制定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目的很明確:是為了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恤優待,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而《條例》的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以及民航班機;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而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宣部、發改委等20個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中也提出:「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讓類似「四塊五毛錢的傷害」這樣的事不再出現,僅僅只有一個道歉是不夠的。隨著從國家到地方,擁軍的政策逐步完善,如何把好事辦好辦實,解決好退役軍人的現實難題,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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