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石獅法院有訴訟案件,案件已生效且符合退費條件尚未退費的,請從即日起一個月內到石獅法院辦理退費。
退費時,當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預收發票原件、生效裁判文書、生效證明,併到石獅法院一樓訴訟服務中心收費窗口辦理退費手續。如當事人是公司,還需提供公司的基本戶信息。
若當事人委託他人代領的,需就委託行為進行公證,並提交公證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件。詳情可撥打88617107諮詢。
石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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