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增選聽證員的公告

2024-01-19   六安人

原標題:六安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增選聽證員的公告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增選聽證員的公告

按照六安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選任管理辦法>的通知》(六市檢發〔2020〕40號)規定,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增選10名聽證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聽證員的設置和職責

聽證員參與六安市人民檢察院的聽證活動,任期五年。

二、報名條件

(一)聽證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23周歲的中國公民;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自願擔任聽證員,服從本院聽證工作安排並經考察合格的。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聽證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或開除留用的;

4.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5.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三)下列人員不宜擔任聽證員 :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和人民陪審員等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聽證員職責的人員。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止。

(二)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採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方式。組織推薦由選任機關商請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進行。

(三)報名材料:經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均需提交《聽證員申請表》(見附件)2份、居民身份證複印件1份、學歷證書複印件1份。

(四)報名材料的提交:報名均採用郵寄報名材料的方式。報名人員需將報名材料通過挂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至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地址附後),報名截止日期均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四、選任程序

本次選任工作分為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擬任公示和公布名單等程序。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年齡、學歷、專業背景、工作崗位、經歷以及聽證員隊伍結構要求等因素,擇優提出擬任聽證員人選並組織考察。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並從其他報名人員中補選。經考察合格的擬任聽證員人選名單,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官網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作出選任決定。

五、報名地址及電話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 0564-3631841

地址:六安市金安區皖西大道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老車管所隔壁)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