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亮(化名,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揚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18年12月12日,被告人王亮與被害人李某通過QQ交易一隻遊戲寵物,價格為人民幣16400元,並約定好日後以16200元的價格將此寵物回收。2018年12月27日,被告人王亮在無意給付回收款的前提下,與被害人李某約定好將寵物回收。待李某將寵物通過網絡移送後,王亮隨即將該寵物轉賣給其他玩家,並將李某的聯繫方式拉黑,拒絕支付回收款,被害人李某於次日報警。
據被告人王亮交代:被告人王亮在網絡上收到李某請求回收遊戲寵物的時候,身上僅有幾千元。由於王亮及女朋友在外面欠了錢,王亮便打算通過接收李某的遊戲寵物但不打算付錢,後出售遊戲寵物轉賣用來還債。為了躲避李某索要交易款項,王亮將其拉黑。「現在知道錯了,已經將錢退給李某,希望從輕處罰」 ,被告人王亮這樣說道。
揚中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亮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亮賠償了被害人李某的損失,可以酌定從輕處罰。被告人王亮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故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使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陷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的行為。
被告人王亮與被害人先前在網上交易過「寵物」。王亮在回收過程中,利用被害人的信任,騙得被害人在網絡遊戲上將「寵物」交付,但王亮並未給付相關款項,而是隨即倒賣並拉黑被害人隱匿,上述行為依法應當定性為詐騙。綜合被告人王亮具有自首、賠償被害人損失等情節,根據其悔罪表現,作出如上判決是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