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買個假駕照上路 被查 罰款2000元拘留3天 活該

2019-08-21     魯網菏澤新聞中心

魯網8月21日訊(記者 洪常良 通訊員 龐曼)8月6日12時,菏澤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在菏東高速菏澤西收費站執勤過程中,對一輛魯H牌照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發現駕駛員出示的駕駛證字體模糊有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嫌疑,執勤民警隨即帶駕駛員到執法站進一步調查。

在駕駛員向民警提供身份證信息核查後,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所提供的信息與駕駛員不相符,照片也不是同一人。面對核查的信息,駕駛員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經詢問,駕駛員孫某,40歲,家住梁山,自己原本有駕駛證,但在2018年因醉駕被吊銷,同年12月花了200塊錢辦理了假證,並套用了自己朋友的信息換上自己的照片。

8月20日,菏澤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孫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3日,並處罰金2000元的處罰。並於其接受處罰的當日,將駕駛員孫某送至東明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菏澤高速交警提醒廣大的駕駛員朋友,駕駛人員應當依法獲取駕駛證,而不能抱有僥倖心理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交通法規,也給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帶來威脅。請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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