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開屏新聞記者從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上獲悉,8月20日到9月20日,貴州省有30餘家酒企被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其中有16家被罰款金額在1萬元及1萬元以上。
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截圖
通過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記者注意到,在這些被罰款的酒企中,罰款金額最多的是兩家名為貴州長征魂醬香酒業有限公司和仁懷市鴻傑酒業有限公司的酒企,罰款金額分別為15.7485萬元和8萬元。其中,貴州長征魂醬香酒業有限公司被罰款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籤、說明書的內容負責。」
此外,記者通過網站發布的處罰文書看到,貴州金沙安底斗酒酒業有限公司、貴州省仁懷市呈優貢久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貴州金沙安底斗酒酒業有限公司、貴州省習水凱源酒業有限公司等被罰款的酒企,被罰款的主要依據包括未辦理食品安全許可證、虛假宣傳、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不正當競爭、假冒偽劣、發布違禁廣告、冒用廠名廠址、擅自貼標誘導消費等。
開屏新聞記者 李賽
一審 夏體雷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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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熊波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