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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臨近2024年新年之際,電動車行業新規又有了新的消息,這些新規不但對當地的車主有影響,而且有些在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操作。今天小編就盤點一下2024年1月起即將實施的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新規,望各位車主能注意,避免上路被罰,也可以轉發給你的家人和朋友,讓他們也知曉和遵守這些新規。
第1個新規:北京市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不合規的老年電動三、四輪車上路和停放在小區內。
北京作為我們的首都,不但人口多,車輛也多,所以如果放任三輪車和四輪車任意停放,將對交通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但目前很多人在小區和人行道上仍然隨意停放車輛。
所以這次北京市不但禁止不合規的老年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也不允許停放在小區內,否則將會被罰甚至沒收。
小編認為,對於這條規定,看似簡單,其實比其他很多地方的電動車新規都嚴厲,因為其他地方一般是不允許這類違規車輛上路,但北京規定違規三輪車、四輪車也不允許停放在小區,而且會被罰或沒收。這一點相當於是全面禁止了。
當然,這條新規也引起很多車主的不滿,為什么小汽車就可以行駛,這類車就不行呢?對此,網友怎麼看?
那北京合格合法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有什麼要求呢?小編查看到,合規合法的三輪、四輪車要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要有工信部的目錄公告,是許可生產的車型,具有合法性和安全性;
2、車輛需要到車管所去辦理上牌手續,有了牌照後,才可以上路行駛。
3、駕駛人員要持有相對應的駕駛證。
小編認為,北京市針對違規三、四輪電動車的禁止上路和停放措施,其實也是為了交通安全,希望廣大中老年車主能理解並對車輛及時上牌。
第2個新規:多地超標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過渡期結束,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
這條新規具有兩個特點,一是多地,不是一個地方的舉措,二是過渡期結束,違規超標車不能繼續上路,其實等於是之前的規定,現在自動生效而已。但涉及的車型比較多,有兩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和老年代步車。
小編在此列舉幾個地方以作參考:
1、山西呂梁市:
2024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行駛。
2、江西贛州市:
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在2023年12月31日結束,2024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得上路行駛。
3、安徽合肥市、貴州貴陽市、廣東肇慶市:
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在2023年12月31日結束,2024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得上路行駛。
以上幾個地區都是針對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到期後,不得上路行駛,可能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操作,在此小編就不一一列舉,車主朋友們可以留意一下你們當地的電動車新規,看看你們那裡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是不是也在今年12月31日結束,如果是這樣,那就趕緊做好車輛換新準備,對超標車進行處理,不能在2024年1月1日上路行駛了。
第3個新規:雲南省試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2024年1月1日起試行。
相比較以上屬於禁止的措施,這條措施是個利好的新規。主要就是為車主省電。但省電的對象是電動汽車充電樁,大家都知道電動汽車比兩輪、三輪電動車耗電大多了,所以這個新規對持有新能源汽車的車主是一個大大的利好。
這個充電樁用電政策是:採用分時計價,低谷時段電價每度降低0.2元,也就是按每度0.31元計價;非低谷時段按每度0.61元計算,也就是提高了0.1元,而居民合表用電電價是按每千瓦時0.51元作為浮動基價的。
這個看似就一兩毛錢的小事,但如果按一年來算,那就要省很多,比如一部新能源汽車,充滿一次需要耗電70度,充電時長為8-10個小時,如果在夜間的低谷時段充電,那每次就能節省10-15元,一年下來就能節省600-800元。
而且這個政策比較靈活,車主可以自己自由選擇,如果你感覺不方便,也可以按原來的計價方式計算,小編認為這個還是比較人性化的。
總結
本次電動車新規具有範圍廣、車型多的特點,其中第1個新規中北京針對違規三、四輪電動車的政策,是比較嚴厲的,基本是不讓上路也不讓在公共場所停放;第2個新規是多地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的新規,具有普遍性;第3個新規是充電靈活措施,具有利好性。
由於很多地方自新國標實施以來,過渡期一般也就三四年,2024年將會陸續有多地針對超標車的禁止上路措施出台,作為車主,要提前知曉自己的車輛是否屬於違規的超標車,看看你們當地的超標車過渡期在何時結束,要趕在結束前,對超標車進行換購或作為廢舊車處理,過渡期結束後,這些超標電動車就不能再上路行駛了。
對於即將實施的2024年1月電動車新規,您怎麼看?你們那裡的新規是怎樣的?歡迎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