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居家隔離,珠海一男子被拘留七日

2020-02-10   珠澳新鮮事

陳某陽家住前山。1月31日,他向社區告知其剛從湖北歸來的情況。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按照防控工作規定,要求陳某陽及家人居家隔離14天。2月6日中午,明知隔離期並未結束的陳某陽帶著家人駕車外出。發現這一情況後,社區工作人員和前山派出所民警於當日15時前往其住處,要求其嚴格執行居家隔離規定,如有生活事務可以聯繫社區協助。但陳某陽拒絕執行居家隔離,並辱罵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民警依法將陳某陽傳喚到公安機關調查。


經調查,陳某陽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香洲警方對陳某陽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陳某陽在前山派出所辦案區接受民警調查


警方提醒:

當前,正處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相關人員應服從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各項決定,對拒不執行及擾亂阻礙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