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選購兒童防曬產品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目前市面上的防曬產品品牌較多,價格有高有低,如何挑選不同類別的兒童防曬霜?買哪什麼品牌的兒童防曬霜比較好?寶寶用價格低的兒童防曬霜是否安全?
為讓消費者可以獲得更多客觀、實用的信息作為選購兒童防曬化妝品的參考依據,指導合理消費,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江蘇省消保委)於近期開展了兒童防曬化妝品的比較試驗。
本次測試的樣品由江蘇省消保委與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工作人員一起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實體店和電商平台購買,共購買29批次不同品牌的樣品:線上23批次、線下6批次,線上平台有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孩子王等,線下實體店有南京市的超市、母嬰用品專賣店、百貨市場等。購買的品牌包括好孩子、添樂、啟初、紅色小象、pipidog、otbaby、十月小天使、貝親、家茵寶寶、哈羅閃、蜜語等,購買單價從24.8元到139元不等。
本次比較試驗依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JJF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GB5296.3-2008《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籤》,主要包括防曬劑、防腐劑、安全指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維度。
結果發現,29批次中26批次的檢驗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要求,3批次產品存在實際檢出成分與標籤標識、註冊信息不一致的問題。
防曬劑是利用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護皮膚免受特定紫外線所帶來的傷害或保護產品本身而在化妝品中加入的物質。我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了27種准用防曬劑,包括物理防曬劑組分和化學防曬劑組分。根據所使用的防曬劑組分類型不同,目前市場上的防曬產品可以分為:
(1)物理防曬劑產品:僅使用物理防曬劑,主要有二氧化鈦和氧化鋅。通過反射紫外線達到防曬效果。物理防曬劑防曬溫和、刺激較小,不會滲透進皮膚,只是在皮膚表層形成保護膜,將紫外線折射出去。從使用效果來看,物理防曬比較厚重,容易泛白,但安全溫和,適合對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嬰幼兒和孕婦。
物理防曬劑樣品信息
(2)化學防曬劑產品:僅使用化學防曬劑的產品,化學防曬劑通常稱為紫外線吸收劑,是一種能吸收有害紫外輻射的有機化合物,通過吸收溶解紫外線達到防曬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對皮膚起到保護作用,准用的化學防曬劑包括苯基苯並咪唑磺酸等22種。過量使用會影響皮膚健康,使皮膚過敏、光敏、起紅疹、發炎等。
(3)混合防曬劑產品:同時使用物理防曬劑和化學防曬劑,同時具有了物理防曬和化學防曬的特點。
從安全角度出發,兒童防曬化妝品中物理防曬劑產品相對安全。
本次比較試驗的29批次樣品中,物理防曬劑產品8批次,均符合標準;化學防曬劑產品及混合防曬劑產品共21批次,有3批次不符合相關標準。
《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籤》要求,在化妝品銷售包裝上應真實地標註成分名稱,本次試驗發現有一批次「雅馨安娜防曬霜」的防曬劑組分檢測結果與標籤標註不一致:未檢出標籤成分表標識的防曬劑組分4-甲基苄亞基樟腦、檢出標籤成分表未標識的防曬劑組分二苯酮-3。不同化學結構的防曬劑組分,其防曬機理不同,不同人員使用不同防曬劑組分的效果也不盡相同。該產品不含有標籤成分表標識的4-甲基苄亞基樟腦,消費者在使用到產品時,可能因達不到宣稱的防曬效果而造成紫外線暴露,導致皮膚損傷。同時該產品實際含有防曬劑組分二苯酮-3,但銷售包裝上的成分表中未標註,使用者因不知悉防曬組分也可能導致過敏或其他問題。
其中2批次樣品還存在標籤標註的執行標準錯誤,產品的公開宣稱與實際樣品不符。
「雅馨安娜防曬霜」的外包裝產品執行標準號錯標為「電推剪」的產品標準。
「可瑞西寶貝水潤防護乳」,網頁宣稱具有物理防曬功效,為兒童防曬化妝品,屬於特殊化妝品。實際產品為防護乳,屬於普通化妝品。
1.不過度使用。由於防曬劑的使用濃度均有嚴格限制,過量使用防曬產品並不能保證絕對安全,且長期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目前尚無確切結論。消費者特別是兒童應注意,不要過度使用防曬產品。
2.物理防曬劑相對安全性較高。皮膚敏感人群應格外注意化學防曬劑的潛在致敏性;嬰幼兒和孕婦應少用含有化學防曬劑的防曬產品。
3.看產品包裝信息,查詢註冊信息。儘量選擇包裝密封性好的產品,不要選擇敞開式包裝銷售的產品。看清產品包裝是否標有特殊化妝品批准文號,進口產品是否有中文標籤。購買前可以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管APP」查詢欲購買的兒童防曬產品的註冊信息,比較產品包裝信息與註冊信息是否一致;如果發現產品沒有註冊信息或註冊信息已在生產日期前註銷等問題,建議不要購買並撥打12315進行舉報。
4. 測試是否有過敏反應。由於個體皮膚存在差異,在首次使用兒童防曬或更換不同品牌的產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膚過敏測試,觀察對產品是否存在過敏反應。建議消費者在前臂內側的中下部塗抹少量產品,24小時後觀察塗抹部位的皮膚有無紅腫、瘙癢、灼熱等異常現象;如無異常現象,再按照產品的使用說明進行正常使用。
註:本次比較試驗僅對所購樣品負責
來源: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