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青海省高速公路將禁止通行這類車

2019-12-15     海東時報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保護路產、維護路權,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決定自12月16日0時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按照「貨運車輛必檢、超限超載禁入」的要求,所有貨運車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指示或現場人員引導,依次進入高速公路入口勸返站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認定為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以及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的貨運車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場滯留,擾亂正常稱重檢測工作秩序。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本通告所稱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 1米;二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此外,運輸不可解體大件物品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並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駛入高速公路。

貨運車輛經過治超非現場執法點,經稱重檢測和信息初核認定為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由高等級公路路政執法機構依法予以處理。實施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出口核查與治超執法聯動管理,對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和出口核查數據不一致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由高等級公路路政執法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對不聽勸阻、故意擾亂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秩序,惡意堵塞交通或強行沖卡、暴力抗法、故意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項工作啟動後,

我省的貨運車輛駕駛人

今後通行高速公路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為什麼要實行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車、貨車均實行ETC電子不停車收費,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統一按車(軸)型收費,取消現有的計重收費。

實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可以從源頭上控制貨車超載現象,是避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ETC車輛不停車安全通行的有效手段。

貨車貨車進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麼?

稱台設置在收費站入口車道上時,在進入收費廣場時有車道指示標誌和貨車廣場前標誌。


看見此標誌時貨車需靠右行駛,進入稱重車道,接受不停車檢測,不超重繼續前行,如果超重必須返回,嚴禁進入高速公路,司機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員指引和安排的路線返回。

稱台設置在收費站廣場上或進入高速公路匝道處時,在進入稱重車道前有車道指示標誌。

看見此標誌時貨車需主動進入稱重台,接受不停車檢測,不超重繼續前行。如果超重必須返回,嚴禁進入高速公路。司機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員指引和安排的路線返回。

已安裝ETC的貨車需要進行不停車檢測嗎?

根據交辦公路〔2019〕29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步規範高速公路人口治超工作的通知》要求,貨運車輛必須接受檢測,超限超載是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即使是已經安裝了ETC的貨運車輛也需要進行不停車檢測。來源:青海法治報微信公眾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ZWpCm8BMH2_cNUg4e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