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有變化,快看……

2020-04-01   運城新聞網

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調整為分檔徵收

  運城日報訊(記者 王運濤)近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為了更好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作用,有效促進殘疾人就業,我市發改、財政、民政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落實省發改委等6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一步明確了分檔徵收起點等規定。

  通知指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5%(含)以上的,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1%(含)至1.5%(不含)之間的,3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在1%以下的,3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就業工作,認真落實國家、省相關規定,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創造條件幫助用人單位增加殘疾人就業,有效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作用,為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提供更好環境和更多支持,激勵更多用人單位提高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