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減免兩個月!蕭山疫情防控期間公(廉)租房補貼來了!申請指南請收好

2020-07-11   蕭山發布

原標題:最多減免兩個月!蕭山疫情防控期間公(廉)租房補貼來了!申請指南請收好

供稿:區住建局

為落實中央「六穩六保」精神,更好幫助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奮戰在防疫一線的工作人員解決住房困難,我區將對符合條件的2020年度公(廉)租房實物配租及貨幣補貼在保家庭最多 減免兩個月公租房租金或 增發兩個月貨幣補貼。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符合條件的我區2020年度公(廉)租房實物配租及貨幣補貼在保家庭,且保障家庭成員(含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為參與我區2020年2、3月份疫情防控一線的醫護、環衛、公交、物業四類行業人員。

二、減免和增發標準

1. 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減免(增發)月數可累計,但每個家庭最多減免(增發)2個月;減免(增發)月份不計入保障年限。

2.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若勞動合同有效期包含2月或3月其中1個月份的,則減免(增發)1個月;不包含2月及3月的,不減免(增發)。

3. 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公(廉)租房實物配租在保家庭,最多減免2個月租金。

其中保障資格1月31日(含)前取消的,不減免。

保障資格2月份取消的,減免1個月。

保障資格3月份及之後取消的,減免2個月。

其中申請家庭2月、3月租金未繳納的,則應付租金直接減免。

租金已繳納的,已繳納的租金抵扣下期部分應付租金。

租金已繳納且已退租的,返還相應的已付租金。

4. 對符合申請條件的2020年度公(廉)租房租金補貼在保家庭,最多增發2個月補貼。月補貼額度以保障家庭2020年2月實際發放的補貼為準。

其中補貼合同(協議)有效期包含2月或3月其中1個月份的,增發1個月。

不包含2月及3月的,不增發。

三、申請資料

實物配租在保家庭:

申請人本人及保障家庭主申請人身份證、聯繫方式、公(廉)租房合同及勞動合同(有效期含2020年2、3月份)。

貨幣補貼在保家庭:

申請人本人及保障家庭主申請人身份證、聯繫方式、蕭山區2020年度公(廉)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證、補貼合同(協議)及勞動合同(有效期含2020年2、3月份)、申請人本人農商銀行卡號。

四、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醫護、環衛、公交、物業等四類行業人員分別向行業主管單位區衛健局、區城管局、區交投集團、區住建局提供上述資料信息。

聯繫電話

溫馨提醒

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4日。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編輯:鄒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