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情人節,可真是血雨腥風、驚嚇連連。
2月 14日,廣西南寧一商場內,眾目睽睽之下, 一男子突然拿出尖刀捅刺同行的女子,共捅刺二十多下……女子被送到醫院後,因傷重而告不治,男子在逃跑途中投江,目前搜捕打撈工作正在進行中(兩個人一起逛商場,怎麼成了兇殺案?讓人不得不想到是不是因為送禮物產生分歧?);
2月 14日,一女子站在蘇州市柯福路附近一棟樓的樓頂,要跳樓自殺,原因是該女子看到同事有的收到了鮮花有的收到了 520的紅包,自己卻只收到了空氣,於是發信息給自己的男友,指責他不懂浪漫,還讓男友趕緊來找她,否則她就去跳樓……
2月 14日,四川的劉先生給女友發了 52元的紅包,女友嫌少,並曬出別人送的禮物,之後便拉黑劉先生的微信,劉先生覺得感情被欺騙,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返還之前 6萬元的饋贈;
……
一個節日而已,至於麼?
細究那些在意情人節,在意情人節禮物的女人,都是什麼心態?
虛榮心。
她們會特別在意有沒有收到禮物,送還不行,最好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送。
她們也特別在意禮物的價格,似乎收到的禮物價格越貴,自己就越有面子。
攀比心。
這激起了她們的勝負欲:別人都有,那我也得有,不僅要有,還得是最昂貴的最特別的。你收到了九十九朵玫瑰?我收到了九百九十朵!你收到了 LV包包?我收到的可是 Hermès的!
她們將愛和禮物做了等同——你有多愛我,你送給我的禮物就有多貴重,反之亦然。
需要被愛的證明。
這些女人通常是沒有安全感的,你愛我嗎?你還愛我嗎?你在意我的感受嗎?你心裡有我嗎?對她們來講,情人節的禮物,似乎是一份愛的證明。
可是她們沒有想過,如果沒有禮物,就證明他不愛你了嗎?他心裡沒有你了嗎?
多麼可笑和愚蠢!
作為個人價值的體現。
情人節能夠收到禮物,對於很多女人來說,就代表著我是有人愛的有人追的。
她們的潛意識裡面,都有一句話,即:沒有男人愛(追)的女人,是沒有價值的。
她們對自己的認同是建立在男人對她愛慕與否的基礎上的。
夠了,女人的價值不是有男性來認定的,一個女人,即使沒有任何男人愛(追)她,但她愛自己,活出自己的模樣,那她的存在就是有價值的。
而以上這些心態,都已與真愛與真情相去甚遠。
只是一個普通的節日而已,平常心對待就好。
對方記得、願意、有條件送禮物,當然好,如果對方忘了、懶得或是沒條件送,那也沒什麼大不了。
真正自信有智慧有安全感的女人,是無所謂這些的——愛在於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更在於遭遇波折、噩運時兩個人是否能不離不棄共同面對。
不要讓原本美好的節日「變味」,變成負擔、壓力或是商家營銷促銷的活動。
最後說一下我們家的情人節吧。
(卡瑪和慶先生的合影)
我們家不過情人節,那一天甚至沒人提到「情人節」這檔子事兒。或者換一種說法,如果情人節能夠讓你感受到愛與被愛的幸福,那麼我們家每天都是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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