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30%績效工資」,到底歸學校還是老師,現實沒那麼簡單

2023-03-26   青湖已

原標題:教師的「30%績效工資」,到底歸學校還是老師,現實沒那麼簡單

一晃眼之間暑假已經開始,就在這個暑假期里,筆者一位朋友所在的學校下達了一份通知,表示要從這個學期開始就進行集體商議「教師30%績效工資」的分配具體事宜。

關於該事宜,校方的認知與大部分老師看法起了一定衝突。校方認為,「30%績效工資」應該屬於學校,之後根據每個老師的上課的數量、工作內容和工作量進行劃分。可老師認為,「30%績效工資」應該屬於老師!

教師的「30%績效工資」,到底歸學校還是老師,現實沒那麼簡單

老師:「30%績效工資」應當於滿額發給我們

大部分老師都非常不認同學校將「30%績效工資」歸納校方的做法,他們認為,「30%績效工資」本就屬於自己,這筆錢應當滿額發放給老師!畢竟,每位老師在應聘過程中,都默認自己擁有「30%績效工資」。

學校:「30%績效工資」歸老師後,行政教師要怎麼辦

學校認為,「30%績效工資」根本不能滿額下發到各個老師手中。因為,學校除了在一線教學老師之外,還有許多行政教師,其中不乏各位領導。那些行政教師要麼不上課,要麼課很少。

如果按照老師個人工作量評比「30%績效工資」,這部分老師幾乎分不到什麼錢,能拿到錢的,都是在一線教學崗的老師!所以,學校普遍認為,「30%績效工資」應該屬於學校,之後再由學校進行二次分配。

一線教師:二次分配那豈不是拿我的錢來考核我自己?

在教師群體中,一線老師是最不希望「30%績效工資」歸屬學校,然後由學校二次分配的群體。因為,學校進行二次分配的主要目的,是想要顧及行政教師,而行政教師又大多是學校領導。

如果二次分配,領導不僅能滿額拿「30%績效工資」,還可能多發!可績效工資設立之初的本質,就是鼓勵多勞多得,所以,在一線老師看來,二次考核就是在拿自己的錢考核自己,有時甚至還要獎勵別人、獎勵領導。

新政策的公布撥開教師「30%績效工資」的雲霧‍‍

在2018年、2019年,關於教師「30%績效工資」的分配政策相繼公布。而這些政策,在2020年、2021年之時得到了較大普及,多地已將這「30%績效工資」歸還給老師。

除此之外,按照政策要求,學校會另外採用績效增量工資,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如此一來,教師不僅能拿回這30%的績效獎勵,還能在通過額外考核後,再拿到另外一筆獎勵金,這對於普通老師而言無疑是好消息。

有老師認為,「30%績效工資」歸屬老師的做法不太公平。因為,有些老師雖然不在一線,但工作量真的不少,工作內容又非常重要。隨著政策的相繼落實,這種問題也能得到解決。

以前,老師部分績效工資,會被學校進行二次考核、二次分配。如今,教研組長津貼、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津貼,等許多類型的津貼,將會由教育部額外發放。

教師工資是怎樣構成的?‍‍

基本工資:大部分老師基本工資都只有3千~6千,所以很多人都以為老師總收入很低。但教師基本工資,只是最基本規範性收入,其中包含薪級工資與崗位工資。如果是新入職的小老師,最開始時,還真只有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一般占比老師總工資的10%,有的學校會直接發放,有的學校會按照,老師每學期成績評比發放,這種發放方式。其實就是上述我們說的「歸老師」還是「歸學校」的問題。這部分工資,一般是2~4萬。

職稱工資:每年老師都會有職稱評比,它不僅代表了老師的教學水平,還與老師職稱工資發放水準息息相關。但縣級及以下的老師,大多評不到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所以這方面工資會比較少。

特有津貼:這個屬於特別優秀的老師才有的工資,雖沒有名額限制,但也很難拿到,大部分普通老師都沒有這部分工資。

總結:以前,許多老師最不滿的就是「30%績效工資」不能直接發放到自己手上,而是還得進行二次考核,一旦考核結果不太好,這筆本屬於自己的錢還得發給別人。

但隨著政策的逐漸完善,這種情況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如今,越來越多地區的學校選擇直接將「30%績效工資」發放給老師本人,學科帶頭人、行政教師等拿到的是其他類型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