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病後,想暫住女兒家,女兒幾句話,讓父親瞬間打臉

2022-06-26     卡卡西里門小哥哥

原標題:父親生病後,想暫住女兒家,女兒幾句話,讓父親瞬間打臉

近日,一名女子在網上痛訴,父親偏愛兒子,將自己名義下的4套房產全部都給了兒子,「一無所有」的女兒無話可說,雙手贊成,當這位父親生病後,想暫住女兒家,女兒短短几句話,卻讓父親瞬間打臉。

女兒到底跟父親說了什麼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從這位女子的口述中,得知一二,讓人聽了卻十分扎心和心酸。

武漢一戶人家,因拆遷分了4套房,這一家原本一兒一女,然而,爸爸卻偏愛自己的兒子,結果把4套房子全都過戶到兒子名下,從此爸爸就與兒子生活在一起,對女兒卻是不管不問,女兒呢,也沒再說什麼,自從嫁出去了,就再也沒回娘家了。

兒子的工作是跑銷售的,平時工作特別忙,幾乎天天都不在家,兒媳婦也上班,還帶著小孩,平時老爺子也算清閒,一個人在家也能自己照顧自己,生活上,也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然而,就在上個月,爸爸突然生病了,需要有人照顧,按理說,兒媳婦是最佳的人選,可老爺子卻不樂意:「讓兒媳婦照顧自己,多不方便」,為了避免這種尷尬的局面,老爺子這時候突然也就想到了自己的女兒。

於是立刻打電話給已出嫁多年的女兒:

「姑娘啊,我想來你家暫住一段時間,你哥呢,整天忙工作,好幾天都不在家,我跟你嫂子在一塊,有點不方便,我現在生了病,還在醫院,你嫂子挺辛苦的,又要往醫院裡跑,又要上班,還要帶孩子,實在忙不過來。反正,你也沒上班,我就來你家住一段時間吧,等養好了病,我再回到你哥家裡來,不會給你添麻煩的」。

老爺子接著說道:

「我知道,自從我把房子過戶給你哥以後,你再也沒回過娘家了,我也知道,這麼長時間,你心裡還是怨恨我的,但我希望你明白我的苦衷與做法,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房子給了你就等於給了外人,你知道這房子是我們張家老祖宗留下來的,你哥呢,在咱們家又是三代單傳,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吧,你也沒啥可生氣的,你安排一下啊,待會來接我」。

看到這裡,不得不說,老爺子真是糊塗,實在太偏心了,就想問老爺子一句:是您的房子重要,還是您的女兒重要呢?

人們常說,血濃於水,同樣是同一個爹同一個媽生的,兒子和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啊,就算偏心,也不要這麼明顯吧,四套房,即使一套房給女兒,其餘三套都給兒子,多多少少還算是人之常情。

更何況,還是哥哥,一個大男人有手有腳,有工作,與無業的妹妹掙什麼房子家產?最後讓「一無所有」的女兒空手嫁出去,老爺子良心何安?想想就讓人寒心!

現在病了,實在沒辦法了,才想起了許久未回娘家的女兒?不得不說,這位父親的心真大!

面對父親的請求,女兒短短几句話讓人感覺莫名的心酸,狠狠地打了父親的臉!

「爸,至於房子的事情,早已過戶給我哥了,再說這件事還有什麼意義呢?」

「想當初拆遷房子的時候,我才剛結婚,那時候一無所有,我們就在外面租了一間很小的房子,後來我也生了孩子,就因為沒有房子,孩子甚至就連戶口都沒法上,當時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我就厚著臉皮跟您商量,看看能不能分我一套,畢竟我是您女兒呀,而您卻跟我說,房子是老張家的財產,在您眼裡,您兒子才是您的孩子,我只不過就是個外人……」。

「我們一家五口,我三個孩子,日子過得挺艱難的,只有我老公一人掙錢養家,我也想出去工作,就想著多少可以分擔一下,但是3個孩子沒人帶,於是我就跟您商量,我說爸,您能幫我帶一段時間孩子嗎?您就說,孩子又不是張家的人,為何要幫你帶孩子?我到現在也沒想明白您這話是什麼意思?您看我哥家房子那麼大,吃的都是山珍海味,您就繼續在那裡享福吧。」

「我們一家五口,一直都擠在這個小而破舊的出租屋裡,實在是不方便,再說,我哥每個月不是拿出一萬塊錢來照顧孩子,既然生活這麼富裕,那他幹嘛不請個保姆在家伺候您一下嗎?」

「我生了2個女兒和1個兒子,有時候,我真的就覺得我對不起我兩個女兒,家裡一貧如洗,衣服一直都是大的穿完小的穿,這不我正在為她們改衣服呢,等改完以後,我得出去,我找了2份小時工的活,就不跟您多說了,您自己就多保重吧……」

短短的幾句話,卻道出了女兒無盡的委屈與無奈,尤其是那句:「孩子又不是張家的人,為何要幫你帶孩子?」,可謂是不見血,卻誅心,這是一個父親對女兒說的話嗎?

各位讀者朋友,大家認為這位女兒將生病的父親拒之門外,這樣做對嗎?

我曾以為,重男輕女只存在於古代,沒想到直到現在還在人們的思想中牢不可破,就像偏愛(偏心)一樣,只要有人的地方,總有那麼一些人被偏愛,從父親的心理看:女兒長大後,一嫁出去好像沒什麼關係了一樣,各自過生活而已,這對女兒來說,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平等,不公正的體現,同樣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為何做不到一視同仁,一碗水為何端不平?

但是姑娘,做好你自己的本分,順其自然就行,不能因此而對你的父親不管不顧,他或許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你說父親不給你分房子,這個你可以埋怨他,但不宜作為恨他或不管不養老的原因。父母養育你成年就算盡到義務了,以後會不會將家產給你,這個要看你們的感情了,如果有,固然可喜,沒有可以抱怨,但也沒什麼可以恨的。

個人仍覺得要念這份親情,都說養恩大於生恩,如果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要用錢來衡量,那只會疏遠你們之間的感情,他怎麼做,在於他,你不可因他的不是而行不是。因為作為子女,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在法律面前,這不是一個選擇題,給父親養老是法定義務,所以你沒得選擇,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

有人說,如果實在無法面對老人,有個簡單粗暴的方式,按最低撫養標準支付即可,也就是說,一個月幾百塊錢吧,付這錢就行了,既不落人話柄,也不投入過多的感情,法律上也無話可說。

各位讀者朋友,這種贍養老人的方式,你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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