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賭場開發服務系統,這是犯罪!
前段時間,浙江杭州拱墅網警接到報案,核實了一個網上賭博平台。
拱墅網警順藤摸瓜,仔細研判,一個為線上賭場提供客服聊天接口的網絡服務公司「浮出水面」。
No.1
案件回顧
張某(化名),早些年在網際網路公司做直播行業,由於工作不順意,後來決定辭職創業。創業期間,張某處處碰壁,再往後就「廣撒網」,希望在境外網站上找到賺錢路子。
某天,張某與境外賭場的運維人員「搭」上線,對方邀請張某為他所在的賭場開發客服聊天系統。
張某欣喜若狂,心想,「這不是天上掉餡餅的事,空閒了這麼久,終於有錢可賺了!」於是,雙方順其自然地達成了一致的合作關係。
接著,張某找來從事網際網路技術行業的朋友,按照對方的要求為賭場開發了線上客服聊天系統,對方甚是滿意。很快,張某賺得了創業後的第一桶金。
嘗到甜頭後,張某合計與朋友共同創辦一家網絡公司,專門承接技術開發類項目。
沒過多久,賭場方又聯繫上張某,讓他幫助賭場開發人事管理、資金帳號管理等多項服務系統,張某統統照單全收。就這樣,他所創建的公司與賭場方形成了長期的合作關係。在賭場方那裡,張某撈得不少利益。
就在張某賺得盆滿缽滿,志得意滿之際,一位賭客的報警,破滅了他的發財夢。
No.2
抓捕落網
截至目前,拱墅網警大隊已兩次赴上海開展收網行動,抓獲公司法人孫某亮等犯罪嫌疑人14名,扣押電子設備28部,固定存儲涉賭聊天記錄8G,涉案金額2700餘萬元。
好賺的錢,都得仔細想想,犯不犯法
網警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NOTIC
圖片 | 網絡截圖
素材 | 浙江網警
編輯 | 章志楠
來源丨公安部網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