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500萬元!昭通6個,雲南要在12個易遷安置點建工會服務站!

2020-03-17     水富檢察

來源:雲南扶貧熱線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工會在助力脫貧攻堅、鞏固脫貧成果中的積極作用,雲南省總工會決定在全省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開展服務職工群眾專項行動,並印發了《雲南省工會發揮職能作用 服務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職工群眾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省總工會將按照產權清晰、功能合理、經濟適用、簡樸莊重、美觀大方的原則,在東川、昭陽、魯甸、彝良、鹽津、永善、鎮雄、宣威、會澤、福貢、蘭坪等12個規模以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工會服務站。


專項行動舉措

1


建會入會


省總工會一次性給予每個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5萬元建會入會專項經費。

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所在縣(市、區)總工會,可通過聘用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的方式,每個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配備2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省總工會每人每年給予2萬元定額補助。

怒江州福貢縣匹河怒族鄉知子羅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

2


思想引領


開展職工志願服務活動,三年內,省總工會在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組織開展1次以上職工志願服務活動;州、市總工會在職工人數較多的集中安置點,組織開展職工志願服務活動。

省總工會在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建設流動職工書屋,引導職工群眾開展讀書學習活動,豐富職工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工會系統的媒體集群,大力宣傳集中安置點湧現出的先進典型事跡,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榜樣引領、示範帶動作用。

3


陣地建設


在集中安置點通過新建、新購、租用、共用等形式建設工會服務站,按照產權清晰、功能合理、經濟適用、簡樸莊重、美觀大方的原則,打造服務集中安置點職工群眾的工會陣地,省總工會根據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職工(農民工)人數規模給予建設資金補助。

工會服務站應包括組織入會、技能培訓、職業介紹、法律維權、幫扶服務、文體活動等功能,由集中安置點所在地的縣級地方工會因地制宜進行設計規劃,經省總工會同意後組織實施。

4


維權服務


依託工會服務陣地開通集中安置點工會維權受理熱線,對符合條件的職工(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推動集中安置點工會建立健全工會法律監督組織、法律監督員隊伍,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職工來訪必接待、有爭議必參與,切實把勞動關係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會澤縣新城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

5


素質提升


針對集中安置點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職工群眾開展技能提升行動。由各集中安置點所在縣級地方工會根據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培訓。

培訓項目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促進就業為目標,開展公益性崗位和公共服務崗位的轉崗技能培訓,扶貧工廠、扶貧車間等職工素質提升培訓,有勞動能力但未轉移就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

省總工會每年安排專項經費支持規模以上集中安置點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各州、市總工會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職工人數較多的集中安置點開展技能培訓。

6


促進就業


聯合人社等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春風行動、就業創業服務月等專項就業服務活動。

通過工會服務陣地和新媒體平台向集中安置點職工群眾推送招聘信息,提供就業指導。

積極配合人社部門開展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在我省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長三角、珠三角等務工地,以穩定就業為目標,配合務工地政府和企業做好務工人員輸出初期的穩崗幫扶工作,持續開展對我省外出務工人員的政策宣傳、權益維護、困難幫扶、人文關懷等工作。

7


困難幫扶


及時將集中安置點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納入幫扶對象,根據致困原因和困難程度,分類精準幫扶。

對符合全國級、省級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按程序建檔幫扶;對達不到全國級、省級困難職工建檔標準,但因大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等導致生活困難的支出型困難職工,按制度實施幫扶慰問;對符合工會送溫暖、金秋助學、技能培訓促就業等幫扶條件的困難職工或其配偶、子女,按制度給予幫扶救助。

8


人文關懷


面向集中安置點職工群眾,圍繞環境適應、鄰里關係、職業規劃等問題,進行講解和疏導。

面向集中安置點工作人員,圍繞工作壓力應對與管理、人際溝通、情緒調適等具體問題開展心理講座和輔導。

在集中安置點組織開展心理輔導員培訓班,培養一支能夠長期開展心理關懷和心理疏導的志願者隊伍。

陣地建設補助標準

規模以上的集中安置點新建、新購工會服務站,產權屬於工會,補助標準:

職工(農民工)3000~5000 人(含本數)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8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200萬元;

職工(農民工)5000~10000 人(含本數)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12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300萬元;

職工(農民工)100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500萬元。

規模以上且列為省總工會集中安置點工會服務站示範單位的可採取租用、共用的方式建設工會服務站,補助標準:

職工(農民工)3000~5000人(含本數)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2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30萬元;

職工(農民工)5000~10000 人(含本數)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60萬元;

職工(農民工)100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建築面積在800平方米左右,省總工會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80萬元。補助資金用於簡單裝修,設備購置。

魯甸卯家灣安置區

補助程序

省總工會根據《雲南省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職工服務陣地建設的意見》規定,將集中安置點工會服務站建設納入省總職工服務陣地建設項目庫,對集中安置點項目予以補助。

1


資金補助申請


建設單位需要向省總工會申請補助的,應書面提出資金補助申請,並填寫《雲南省職工服務陣地建設補助資金基本情況表》和《雲南省職工服務陣地建設補助資金審批表》,附建設項目報告和附件(會議紀要、發改、國土、環保、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批件、工程概算預算等相關材料),提交所屬縣級總工會初審。

2


資金補助申請初審


縣級總工會收到建設單位提出的申請後,應及時進行審核,經本級工會黨組會議或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後,將本級工會書面意見連同建設單位的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州、市總工會。

3


資金補助申請複審


各州、市總工會對報送的建設項目嚴格進行審核,在對年度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安排認真研究的基礎上,經黨組會議或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後,向省總工會匯總上報(同時提交同級黨委或政府、本級工會黨組或主席辦公會有關會議紀要)以及建設單位的全部申請資料。

4


資金補助申請審批


雲南省職工服務陣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送審項目按照建設規模、功能設置、資金籌措、產權歸屬、組織實施等方面進行評審,根據《雲南省總工會關於加強職工服務陣地建設的意見》和年度預算,提出資金補助計劃,提請省總工會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省總工會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意見附後一併提交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報經省總工會黨組會議和主席辦公會審定同意。

5


資金撥付流程


在省總工會黨組會議和主席辦公會審定同意後,省總工會財務和資產監督管理部一次性將補助資金撥付至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屬縣級總工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08Q6HABrZ4kL1ViKG5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