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險的代價!台州男子涉水越野致妻女被水沖走,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

2019-12-06     杭州檢察

來源:平安鼎

今年2月19日,台州路橋一家三口,到臨海市白水洋鎮的永安溪涉水越野。

結果,連人帶車被沖走,父親梁某求救成功,而母親劉某紅抱著6歲女兒梁某桐,嘗試從後備廂逃生時被水流沖走。


3月8日,梁某妻女的遺體先後被發現。事後,公檢法機關介入調查。

12月3日,梁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及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在臨海市人民法院合併審理。梁某的岳父母坐在了原告席上。


社會質疑

當時悲劇發生後,網友們對此事抱著極大的關注。社會上也存在一些質疑聲。


有網友認為,梁某可能「謀殺妻女」。而對此,台州飛馬應急救援隊一名隊員認為不太可能,「我認識他,平常他們夫妻感情很好,出事後他整個人都『傻乎乎』的,三天三夜沒睡覺一直在溪邊等著」。

據一位知情人透露,當天,梁某想趁著難得的好天氣,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順帶到溪灘邊測試車況。梁某是路橋越野車協會的成員之一,水平還挺高的,平時經常和圈子裡的朋友一起調試車子。


一些越野愛好者稱,越野車涉水飛奔,是越野項目中的一項,但圈裡人一般會恪守「規矩」:組團前往,為了保證意外發生時有個照應。

對於這件事,梁某深感愧疚,「這次意外給家人帶來很多傷害,浪費了社會及身邊朋友太多精力和資源。」


開庭審理


12月3日下午,被告人梁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及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在臨海法院合併審理。

公訴人指控,一開始車子陷入沙地,梁某的朋友應其要求,駕駛自己的越野車來到永安溪,用輪滑將被告人梁某的越野車從石子裡拉出來。之後被告人梁某和朋友繼續在水上越野,在越野的時候,梁某和他朋友都認為要越野的地方水位較高,不好通過,後梁某開車繞到旁邊自認為較淺的位置進行越野。然而,在越野的過程中被告人梁某駕駛的越野車進水,梁某爬上車頂被成功救援,其妻子劉某、女兒梁某桐被水沖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梁某因過失導致兩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梁某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不予認可,此案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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