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璧、玉瑗、玉環、玉玦這四種外形相似的玉器是指中國古代圓玉.隨著時代遞進和其使用功能的隱退,現今的人們已經極少考究它們之間形制的區別,時常將玉瑗、玉環,甚至玉玦都歸屬於玉璧的範疇,統稱這類圓玉為玉璧,這種稱謂混淆了中國古代圓玉的用途,忽略了中國古代圓玉所要傳遞的信息。
關於中國古代人際交往使用玉器有明確的文字記載:「禹曾在塗山會合諸侯,執玉帛者萬國」(《左傳•哀公七年》)。當時諸侯所執的玉有圭、璋、璧合稱三玉,都屬古代所言的瑞玉。這裡特別需說明的是,古代三玉中的玉璧,是一種特指,並不包含玉瑗、玉環、玉。
先秦的典籍論及禮玉及其用途,特別是圓玉,作用甚多。但對圓玉形制的區分卻很少說明。《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僅提到:「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羨被後人釋為璧的孔徑,至於瑗、環、的區分,未做說明。直到漢初編撰的《爾雅•釋器》才有了以下解釋:
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好」與「肉」指什麼?這或許在著者當時是無需註解的常識性問題,但卻給後人帶來了難於理解的困惑。直到宋人邢丙(上有扁日)撰《爾雅疏》時,才將《爾雅•釋器》中的這段話,作了較完整的說明:
肉,邊也,好,孔也,邊大倍於孔者名璧。
據此,圓玉的分類,才有了後人以《爾雅•釋器》及考古發掘出土圓玉為依據的分類:
一、玉璧:中心孔徑小於邊寬的圓玉;
二、玉瑗:中心孔徑大於邊寬的圓玉;
三、玉環:中心孔徑等於邊寬的圓玉;
四、玉玦:周邊有一個缺口的圓玉。
那麼玉璧、玉瑗、玉環、玉玦這四種圓玉,在古代中國具有如何的用途和含義,《荀子大略》記載有「 問士以璧,召人以瑗,絕人以玦,反絕以環。」
這就說明玉璧、玉瑗、玉環、玉玦古時有嚴格的使用場合和用途:
一、玉璧:
古代諸侯朝見天子,卿大夫奉命會見鄰國國君,都要執見面之禮,這在當時被稱為「贄」,而玉璧是作為「贄」最為重要的禮物,這是古代極為嚴格的禮儀,使用玉璧向對方表達敬意和問候,這種禮儀逐漸演化為高級貴族彼此往來,也都以玉璧為「贄」的時尚和風氣。
由於璧的讀音與「畢」、「斃」相似,所以古代玉璧也作為葬玉使用,一是將玉璧置於死者身下,表示必死,二是將玉璧含於死者口中,稱為「含璧」,表示無生。這種使用玉璧的方式,也同時派生出降服者口含玉璧,銜璧表示自認死罪的用途。
正是因為玉璧具有以示生死的作用,因而在古代中國地位低的人,往往要向地位高者贈璧以示敬意、問候和生死效忠,從而發展為好友之間互贈玉璧,以示為知心之交的憑證。
二、玉瑗
玉瑗是一種地位高者召見地位低者的信物,古時凡天子召見諸侯,諸侯召見卿大夫的時候,都會命人拿著玉瑗,以為憑證。被召見者見到使者帶來的玉瑗,便要立刻趕到召見者身旁聽命。
三、玉環、玉玦
玉環和玉玦的形制相仿,只是玉玦有一缺口,正是這一缺口之別,這兩種圓玉便表達了兩種完全不同的信息,玉環表示修好,認可,玉玦表示絕交,反對。
古代流放邊境的罪臣,三年之後,如果得到君王送來的玉環,便得知君王召其歸還,因為環與還同音,如果得到玉玦,便知君王已與他斷絕,返回無望,因為玦與絕音近。
古代也有環、玦連用,根據對環、玦的選擇,從而可得知該人對某件事情所持的態度是贊同或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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