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周刊報:陝西漢中勉縣6歲男童王某程失蹤15天後,其遺體在3月4日被找到。勉縣縣委宣傳部及勉縣勉陽街道辦證實,王某程已經身亡。參與搜尋的漢中曙光救援隊告訴《紅星連線》,王某程的遺體在鄰居家發現。3月8日上午,程程母親告訴記者,程程的遺體於4日在距家10米左右的鄰居樓頂木箱內被發現,嫌疑人疑為鄰居家13歲的孩子楊某,系勉縣某中學初一學生,目前楊某及其家人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看孩子父親的自述,這個13歲物種是虐殺6歲男孩,手段極其殘忍,虐殺的過程中,小男孩肯定會喊叫,屋裡家裡有人的話,肯定可以聽的到,男童被捆綁、削鼻、斷雙腿時是何等恐懼和痛苦?僅見過幾面,就虐殺他人,就是反社會人格,天生的惡魔,希望坐牢做到死。13歲男童爺爺奶奶幫助屍藏15天,網傳還欲頂罪孫子也是良知喪盡!
年齡當然要作為一個參考,在法理上沒錯應該的。 但如果是這種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的故意殺人故意虐殺給受害者造成極度痛苦並且致死的,導致受害者家屬家破人亡無法挽回的災難的…像這種的還是應該判刑的,當然在法理上可以不判死刑,但必須要判刑嚴懲,否則違背了法治精神最基本的公平正義的要求。年齡並不是躲避法律懲戒的理由,只要是惡意性的致他人嚴重傷殘甚至死亡,都應該嚴懲重罰,否則法律將不再是對弱勢群體的保護而是對心性邪惡的人的助長和縱容!
為什麼有這麼多武斷的人說不相信13歲的孩子會殺人?你以為13歲的孩子都一樣?國外有6歲孩子僱人殺害自己父母的案例,而且是思路清晰,心理陰狠。這種孩子肯定是極少極少數的。幾億分之一。但13歲孩子惡意殺人的可不少。唐朝的俆勣13歲就以殺人為樂了,見人就殺,當時可是按虛歲,也就是說他12歲開始殺人玩。
社會在改變,以前所謂祖國燦爛的花朵兒也在改變,最可怕的是有的居然變成了食人花,是敬而遠之,還是運用法律手段來遏制這些花朵變異呢,還是任其發展,是需要社會的共同努力!希望各位父母,要生就要教,生來不教,畜牲也!孩子沒有辦法選擇父母,所以生出來就要對他們負責,並教會他們對社會負責!
熊孩子到底有多熊?舉2個例子。 一個成年男子,居然把母親硬拖到河邊,一次又一次的將母親扔進河裡,母親每次被扔之後都掙扎著起身,但卻又被他推向更深的地方,最後母親的整個頭淹沒在水裡,痛苦不堪,而男子居然像扔完垃圾一樣拍拍手走了,完全不顧母親的死活。後經警察了解,起因居然是母親不同意給他買機車,他一氣之下想鬧一下母親,讓她同意給他買車! 這個孩子年輕的時候一定是個熊孩子吧。
去年有一則新聞,地鐵上,一個六七歲孩子在媽媽的慫恿下向鄰座的女孩兒要雞排吃,女孩兒拒絕了。 在她準備下車的時候,熊孩子猛地從背後推了她一把,害她差點跌倒在站台下(掉下去有生命危險),幸好旁邊的人及時扶住。 熊孩子笑得前仰後合,熊孩子媽媽見狀扯著孩子迅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13歲孩子這件事情,家長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日常教育中,安全教育絕不可缺失。目前疫情過去,雙職工家庭的家長更應為孩子的安全「緊張」起來。大人復工,孩子長時間待在家中,看管的疏乎大意、安全教育的缺乏。與此同時,孩子看似「無心」的行為也可能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嚴重傷害,就如上文中的例子。因此,作為家長,日常生活中培養孩子懂法知法,來保護自己,同時也能明白不可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