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紅本租賃憑證_紅本租賃憑證辦理要求,用途解析

2019-07-22     騰博國際羅先生

什麼是紅本租賃憑證?

深圳房屋租賃憑證,俗稱紅本,是租房家庭用來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可按時長積分。



深圳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租賃雙方填寫簽署,辦理窗口會提供標準的合同重新填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準備用來申請學位,住房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

2、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詳細要求見下文。

3、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詳細要求見下文。

4、深圳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

租賃雙方填寫簽署

5、出租屋編碼卡

由出租方提供,查驗原件。

6、委託書及同意出租證明(按需提供)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具體說明

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提交以下證件之一: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含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部隊房地產權證);

(2)購房合同書、付清房款證明、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自出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超過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約定需要徵得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薄複印件;

(4)拍賣所得的房屋出租,須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付清房款證明、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仲裁機關的仲裁裁決書、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信息查詢單或司法裁定過戶備註;

(5)臨時建築類房屋出租,須提交經規劃或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具體說明

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若無法提供原件的,自然人作出與原件相符、保證原件真實合法、有效的聲明。

單位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並作出與原件相符、保證原件真實合法、有效的聲明。

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個人的:

(1) 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

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社保卡(身份證號)、居住證、港澳台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人士護照(須有居留許可或入境簽證)等

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單位的:

(1)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社會信用代碼)、軍隊團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屬於事業單位的須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附中文譯本的境外企業合法開業證明;

未經中國國內相關職能部門認證的,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原件)。

委託書詳細說明

授權委託書(原件)。

委託書應當載明授權委託事項和簽署地的。

自然人委託的,委託代理人須持有委託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若無法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的,須出具經委託人本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複印件。當事人在境外簽署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單位委託的,委託代理人須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件。

當事人在境外簽署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共有房產出租的,共有人無法親自辦理的,且無法提供身份證明原件的,受委託的共有人還須持有同意出租證明(原件)。

同意出租證明具體說明

同意出租證明。

共有房屋出租的,若以部分產權人名義出租的還須經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按需提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_NLIMGwB8g2yegNDBLT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