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舉動釀大禍!不少人因此被判刑

2020-04-08   搜索萊州

春季風大物燥

是火災多發期和防控關鍵期

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

然而,總有少數人因為不夠重視

粗心大意而引發山林火災

下面我們看一下

龍口市因為森林火災入刑案例

焚燒樹葉引發火災,判刑!

2011年3月23日,被告人張某彥在自家承包地內焚燒樹葉,引起南溝山大面積山火。過火面積697.5畝,燒毀山林樹木97880棵,價值人民幣978800元,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被告人張某彥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燃放爆竹引發火災,判刑!

2014年3月11日,被告人陳某才到大東夼山上拉水時發現一個爆竹,遂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爆竹點燃,爆竹爆炸後將附近的荒草引燃,繼而引發山林火災,燒毀林木面積共計1263畝,燒毀松樹74517株,被燒毀林木總價值人民幣921990元。被告人陳某才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焚燒雜草引發火災,判刑!

2014年3月22日,被告人刁某財到地里干農活時點火燃燒地里雜草,引燃地邊雜草,進而引發山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共計94畝,造成損失162780元。被告人刁某財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祭祀燒紙引發火災,判刑加賠償!

2019年4月1日,被告人王某傑到姜家村與寺後喬家村交界的山上祭祀時,焚香燒紙引發山林火災後。王某傑主動投案自首,賠償山林火災修復生態環境費用30000元。被告人王某傑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為了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希望市民朋友們一定要牢記以下安全提示,森林防火戒嚴期,森林防火區內嚴禁開展以下活動:

(一)嚴禁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

(二)嚴禁燒荒、燒地堰、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投放空中移動火源以及燃放孔明燈;

(三)嚴禁私自進山旅遊、野營、吸煙、烤火、祭祀等活動;

(四)嚴禁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入林區;

(五)嚴禁在高火險區內修築工程設施;

(六)嚴禁從事《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

我們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家園

我們需要提高防火意識

做到「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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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楨霓

素材來源: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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