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河水域又見檢察藍

2019-07-26   漣源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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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6期】

7月26日上午,一群身著藍色制服的檢察幹警出現在漣源市柏楊村溫江河。漣源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彭餘輝帶領民行科幹警配合市畜牧局漁政執法人員進行增殖放流,與他們同行的還有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他們將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投放這些魚苗,通過自身實際行動進行生態補償以修復水域漁業生態環境。

漣源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的過程中了解到,違法行為人劉某某等人未經捕撈許可,攜帶電魚機在禁漁期、禁漁區內的漣源市漣水河及湄江水域非法捕魚,被漣源市農業農村局現場查獲。上述犯罪嫌疑人在進行非法捕撈後,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修復漣水河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隨後,漣源市人民檢察院向畜牧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局帶領違法行為人劉某某等人開展增殖放流活動。與此同時,檢察官找到劉某某等人進行釋法說理。通過談話,劉某某等人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將以實際行動來表達悔意,主動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在漣源市人民檢察院、畜牧局漁政執法人員見證下,劉某某等人將自願出資購買的十萬餘尾魚苗投放到漣水河水域中,以彌補自己之前非法捕撈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

增殖放流活動的開展,是為了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使受損害的水域生態環境資源得到及時、有效修復和補償,實現懲治犯罪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雙贏局面。近年來,漣源市人民檢察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水銀山」的理念,進一步加大生態檢察工作力度,靈活運用公益訴訟這把「利劍」,在履職中積極發現線索,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對生態環境保護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跟蹤監督發出的每一份檢察建議的落實,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同時,最大限度的做到查處一案警醒一片,通過一份檢察建議、一起訴訟解決一類問題,並對生態環境保護案件的辦理「廣而告之」,加強法律宣傳,切實擔當起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角色。

文 字 |梁慧敏

編 輯 | 鍾 莎

審 核| 周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