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結束?農村有房的留意:2021年起,農村房子統統這樣處理

2021-03-31   山東中公自考

原標題:確權結束?農村有房的留意:2021年起,農村房子統統這樣處理

自98年房改以來,我國房地產行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房價更是連續上漲了近20年,由2063元/平飆漲到了2020年的最高點10543元/平,平均漲幅達到了5.11倍。

截止到2020年底,全國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已經開展了8年有餘。

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去年很多地區的宅基地確權工作有所延後,尤其是一些「疫事」嚴重的城市,下半年的主基調確權工作完全被擱置了。所以按照自然資源部2020年底發布的公告來看,有些地區的確權工作延後到了2021年。

6類情況的宅基地無法確權

1、「一戶一宅」超出部分;

2、違法占用耕地和突破生態紅線的宅房屋;

3、宅基地和房子產權存在爭議;

4、不符合規劃,未過審且依法將被拆除的建築;

5、城鎮居民違規購買的農村房屋;

6、私自開墾並私自建設的房屋。

除了上述這六種無法確權的宅基地外,還有四種宅基地將被收回。

1. 已經長期閒置,無人使用的宅基地。

在農村有的農民早已舉家搬到了城裡,地上房屋雖然有人繼承,但是現在宅基地上房屋已經倒塌了的,村集體可以無償收回房屋占用部分的宅基地。

2. 一戶的第二套宅基地。

在確權過程中,發現了不少一戶多宅的現象,第二套宅基地是無法獲得確權的,有的地區探索有償使用機制,也就是第二塊宅基地上已經蓋房的,由房屋主人支付使用費。如果第二塊宅基地上尚未蓋房的,就要收回。

宅基地地已經被徵收的。如果是通過合法的徵收手續,且已經拿到了徵收補償或者已經被安置了的農民,其原有宅基地將被收回。

3.舉家遷入城市裡的,老家的戶口已經註銷的,其在農村的老宅基地將被收回。

除了以上這些宅基地的規定,關於宅基地上所修建的房屋,有這三種情況較嚴重,或許將被拆除。

4.私自將耕地轉為宅基地建房的

不符合城鄉規劃,且未經過任何審批手續,在確權過程中,也無法補全這些建房手續的。

非農戶口購買村上的宅基地建房的。

農村有房的留意:2021年起,農村房子統統這樣處理

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基本完成後,更多的人其實還是比較關心農村宅基地、房屋等的繼承問題。尤其是很多戶口已經轉移到城市,但是父母仍然在農村的情況,一直以來都是很多人重點關注的問題。

1、宅基地繼承,房屋繼承問題

一句話總結就是,繼承農村房屋,按照「房地一體」原則,也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假如父母的戶口是農村戶口,個人由於工作把戶口遷出,現在戶口不在原村。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無法繼承宅基地,繼承法中也說明宅基地是不屬於繼承範圍內的。現在的問題是,宅基地上有房子,按照法律繼承原則,可以繼承房屋,但無法擁有宅基地。

2、明確!城鎮戶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

雖然城市對農村人口放開了落戶條件,但並不意味著城鎮人口可以隨意購買農村土地、房屋。因為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城鎮戶口可繼承農村宅基地,並且能辦理不動產登記。

3、注意!買地建房、交易都不行

由於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以老家的房子若常年沒人修繕,房子自然倒塌,或者被判定為不能居住的危房時,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宅基地的,這時房子自然也無法再繼承了。按照規定,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確定土地使用權,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合法繼承後的農村房屋到底可不可以交易?

其一、土地確權之後,宅基地可以進行流轉,當然流轉的範圍只能是村集體內。

其二、有了確權證書之後,宅基地便可以進行流轉經營,即可以承包給他人,通過這種形式獲得收益是可以的;

其三、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現在部分宅基地可以憑藉確權證書進行貸款。這跟城市商品房抵押貸款類似。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1998年-2019年的22年時間,全國有近2.8億農村人口「洗腳上岸」進了城,平均每年有1270萬人成為「城裡人」,其中僅三大都市圈就吸引了全國70%以上的人口。不僅如此,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2020年發布的報告認為,未來5年我國仍然會有8000萬人口進入城鎮。所以,對於父母留下的農村房屋,一定要全力保護好。說不定哪天就有大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