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日
元宵節,是闔家團聚的傳統佳節。
但對於全力投入戰「疫」的武漢法院人來說,這只是抗擊疫情這些日日夜夜中「普通」的一個24小時,是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武漢一日。
山河應無恙,團圓必有時。
武漢江漢法院
元宵節這天,是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黨員幹部「雙進雙服務」協助社區防疫工作的第20天,是抗疫期間12368立案諮詢電話恢復值守的第9天,是全院幹警全面下沉社區的第7天,是一線辦案部門兼顧審判執行工作的每一天。
這個不一樣的元宵節,他們在哪裡?有哪些心裡話?
上元節安康,不僅僅是一句美好的祝願,也是一份責任,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是一份行動。因為疫情,我們格外嚴格仔細,只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安全。疫魔無情,我們有情,我們挺在前線,只為了一句上元節安康!
——謝子寒 刑庭書記員
為保障不能回家的當事人安全,辦理完法律手續後,謝子寒陪同他一起找到可以落腳的旅館。
2020元夜
今年元夜不見月,白晝封城病毒虐。
時艱共度盼晴日,人若安好平安悅。
——陳衛 審委會專職委員
陳衛每天到法院對接的5個社區督導下沉社區工作,鼓勵值守幹警。
現實被病毒殘忍地撕裂,卻總有人將它溫情縫合,再微小的光聚集起來,也能將無垠的黑夜點亮,相信我們一定會平安迎來春暖花開的季節!
——劉瑩 審管辦副主任
團團圓圓之際,我們法院人盡顯擔當,克服重重困難,走的每一步都是新的啟程,願大家攜手戰勝疫情,迎來千千萬萬家的團圓安康!
——呂靜 刑庭法官助理
毎個人都不是孤島,我們彼此銘記、關照才有生命的溫度。
——盛素華 刑庭員額法官
除夕之日,盛素華為突發疾病的被告人辦理變更強制措施手續,當事人住院後回復暖心簡訊。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如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抗疫必勝。
——丁小雨 刑庭書記員
抗疫期間,丁小雨奔波看守所,並向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
今年特別的元宵節讓人印象深刻,我們呼喚健康首位,敬畏生命,遵守規則,方能揚帆遠航。
——曹雷 刑庭員額法官
你之所以看不見黑暗,並不是這個世界上沒有黑暗,而是因為有人正竭盡全力地將黑暗擋在了你看不見的地方。感恩奮戰在一線的醫務工作者,願你們節日安康!
——楊瀟 民二庭法官助理
「硬核」書記員,你懂的。
一個特殊的元宵節,沒有寶馬雕車,沒有花燈夜市,但我們都在為同樣的目標努力,在不同的戰線「團圓」。不言喜樂,不語悲傷,振奮起精神,祝願你我安好無恙,勝利之後歸來如往。
——吳桐 政治部
吳桐幫助區有關部門工作,下沉社區。
今年的元宵節與奮戰在疫情一線的同事一起,是為了明年每個人都可以與家人一起歡度元宵。
——溫光遠 綜合審判庭員額法官
青年法官,緊急投入社區抗疫工作。
2020年元宵節是全國人民齊心協力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的一年,這麼多人的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作為一名武漢人,我們恐慌過,我們迷茫過,可是現在,全國各地的人們支援我們、關心我們、幫助我們,我們深深地感動著!!!作為一名在疫區武漢人,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溫暖。
——陳艷玲 執行局法官助理
朝至常宏里,午來復興村
下沉社區點位變,值守責不移
頻頻測體溫,聲聲勸歸巢
正月十五元宵節,眾志成城戰疫情
——肖瑋 綜合審判庭庭長
肖瑋一夜沒合眼,今天又忙了一天,手裡拿著社區居民的藥,準備送過去。
凌晨3時許,收到了上級防疫工作緊急通知,天還未亮,我院的青年黨員早已集結待命。他們忙碌的身影,讓我看到了戰勝疫情的希望。
——王李夫 刑庭法官助理
凌晨三點的鈴聲,匆忙穩健的腳步,我知道抵禦惡魔的希望就在前方。不一樣的元宵,望所有人健康平安歸來於櫻花之下!
——周楊夢琪 綜合審判庭書記員
「你安好,我無恙」這是當前最貼心的祝福語,讓我們彼此祝福,相互加油,共同平平安安度過難關,元宵快樂!
——廖廣龍 綜合審判庭法官助理
值此元宵佳節之際,衷心祝福大家闔家歡樂,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讓我們攜手同行不畏風險,為家鄉武漢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期待著春暖花開時,人約黃昏後!武漢加油!武漢必勝!
——陳曲 民一庭員額法官
最後,是一封特殊的感謝信
武漢黃陂法院
元宵節這天,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下沉社區參與疫情防控的30餘名幹警們也在堅守崗位。
他們早早到達包保社區,幫助開展居民分級分類就診,做好「四類人員」延伸排查、隔離、救治等防疫工作,點對點摸排、聯繫、幫扶社區發熱病人,協助社區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和消殺等工作。
「
不做完不回去!
大家辛苦加把力!
昨晚21時20分,夜已沉,兩個防控小組精神抖擻、整裝待發,準備協助社區將發熱病人連夜轉運集中隔離。
幹警們穿起防護隔離衣,束起口罩和帽檐,投身轉運戰線。
在幹警們兢的齊心接力下,凌晨12點鐘,終於送完最後一個發熱病人,結束了一整天的工作。
連日來,一批批醫療隊向著抗疫前線挺進,一座座醫院以舉世矚目的中國速度建成投用,一輛輛滿載物資的車輛日夜馳援。
黃陂法院幹警們也在用他們的日夜堅守,與社區居民共築抗擊疫情的信心與決心。
來源: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
編輯:魯婧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