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大部分屬於國有土地,尤其是郊區、老舊城區的房屋拆遷徵收是屬於在國有土地上進行房屋徵收的,那麼,徵收時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那麼,你知道如何判斷其徵收程序是否合法嗎?不符合徵收程序應該怎麼辦?中師拆遷律師為您整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根據法律法規,在對徵收程序是否合法主要在其徵收公告、評估調查、方案實施等方面進行查證。
法律法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一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不符合程序怎麼辦?
當拆遷方對其房屋徵收時違反其法律法規後,被拆遷人可以拒絕簽署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就違法事項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師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在線免費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