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樂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樂山市中心城區水口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樂府常定〔2020〕3號)以及《樂山市中心城區牟子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樂府常定〔2020〕6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以上規劃成果予以公布。
《樂山市中心城區水口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功能定位
樂山市休閒濕地度假區,樂山水上運動體驗區,集旅遊衍生產業與城市生活功能於一體的城市綜合功能區。
規劃範圍及規模
1、用地範圍及規模:東至青衣江,與肖壩片區隔江相望;南抵大渡河,與高新區「總部經濟區」 接壤,西以省道215線為界,北接蘇稽片區,規劃用地面積為2109.92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707.26公頃。
2、人口規模:規劃範圍區內總人口5萬人。
空間布局結構
規劃形成「一核三組團,水脈繞一園」的總體結構。
居住用地規劃
片區內規劃居住用地面積共137.22公頃,占規劃總用地的19.40%。規劃區內共規劃獨立幼兒園4所,每所幼兒園用地面積要求≥5240㎡;另外片區內規劃4處社區服務中心,包含社區衛生服務、社區養老以及社區文化體育等設施。每處社區中心用地面積要求≥5000㎡。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
片區內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面積35.45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5.01%。
其中:
1、行政辦公用地0.84公頃。
2、文化設施用地4.84公頃。
3、教育科研用地21.09公頃,其中小學2所,中學2所。
4、體育用地2.47公頃。
5、醫療衛生用地4.97公頃。
6、社會福利用地規劃面積0.99公頃。
7、文物古蹟用地0.25公頃。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規劃
片區內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共計48.10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6.8%。
其中:
1、商業用地25.59公頃,規劃獨立用地農貿市場5處,配建生鮮超市3處。
2、商務用地3.36公頃。
3、娛樂康體用地規劃面積18.21公頃。
4、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規劃面積0.94公頃。
工業用地規劃
片區內規劃工業用地157.57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2.28%。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規劃
片區內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195.35公頃,占城市建設總用地的27.62%。在片區西部生產組團蘇沙路旁布置一座公交車場站用地,兼公交首末站、停車場、保養場功能。結合片區用地布局設置6處社會獨立停車場用地,配建社會公共停車場13處,以滿足片區社會停車需求。
公用設施用地規劃
規劃公用設施用地18.40公頃,占城市建設總用地的2.6%。其中:規劃110KV變電站2處、220KV變電站1處;消防站2處、燃氣門站1處、污水處理廠2處、電信郵政設施1處、垃圾轉運站1處。
《樂山市中心城區牟子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功能定位
城市近期發展的重點區域,城市濱水生態居住示範區,以高品質生態居住功能為主的城市生活性片區。
規劃範圍及規模
1、用地範圍及規模:規劃範圍用地面積為765.19公頃,其中規劃期內城市建設用地面積401.82公頃,遠景發展備用地313.44公頃,非城市建設用地49.93公頃。
2、人口規模:規劃居住人口6萬人。
空間布局結構
規劃區空間形態以構建「青山綠水,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格局為布局理念,形成「一心、一片,三軸、四區」的空間布局結構形式。
居住用地規劃
規劃居住用地面積154.10公頃,占規劃總用地的38.35%,人均25.68平方米。
居住配套設施
規劃牟子片區內共配套8所獨立占地幼兒園;設置4處社區綜合體(包含社區管理、醫療、養老、文化設施);6處獨立占地的農貿市場;派出所1處。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
規劃區內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面積35.10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8.74%。
1、行政辦公用地0.36公頃。
2、文化設施用地2.06公頃。
3、教育科研用地22.73公頃。片區共布置有小學3所,中學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
4、體育用地片區布置4處社區級體育活動中心,規劃體育用地3.28公頃。
5、醫療衛生用地規劃在片區南部布置有1座綜合醫院,用地面積6.67公頃。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規劃
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33.5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8.34%。
1、商業設施用地面積30.06公頃。
2、商務設施用地1.25 公頃。
3、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2.22 公頃。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規劃
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105.2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6.20%。
片區內共設置有6處獨立占地社會停車場用地,13處配建停車場。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在省道305線與佛光路交匯的立交橋西布置1座長途客運站和1處公共運輸站場用地,另在片區北部邊緣布置1處公共運輸站場用地。
來源:樂山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