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在上演「雙城記」
不僅「地上城」繁華
未來「地下城」也同樣精彩
近日,在市政府召開的第72次常務會議上,《關於進一步鼓勵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的實施意見(試行)(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作為重要議題出現。
實際上,這不是市政府常務會第一次討論「地下空間」話題。
一周前,市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上,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地質調查階段性成果的報告出爐,成都首次全面開展城市地調,將於2022年底前摸清地下空間。
《送審稿》揭開了「地下城」未來樣子。這裡有著停車場、排水設施、人防工程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或城市基礎設施。
會議現場
目前,成都汽車保有量已突破500萬輛,位居全國第二,城市交通治理壓力巨大;中心城區也呈現出用地緊張的大城市病。向「下」發展成為成都疏解交通擁堵和用地緊張等城市「頑疾」的一道良方。
《送審稿》以成都現行政策為基礎,充分參考上海、杭州等先發城市經驗,結合成都實際情況制定,以緩解交通擁堵和城市用地緊張局面,改善環境,促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成都「雙待」交通組織模式路口 資料圖
《送審稿》以「有效利用、公共優先,科學規劃、系統開發,有序建設、強化管理」為基本原則,鼓勵支持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從科學確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控制要求、科學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促進地下空間互聯互通等方面細化規劃管控。
「地下空間不僅是城市的『里子』,更是巨大的潛在空間資源,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是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羅強強調,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必須要完善地質調查,通盤考慮,推動、優化控規調整。
一環路綜合整治工程:新建雨水箱涵、污水管道、自來水管道、燃氣管道等。圖為一環路道路整治標準段橫截面
「地下城」怎麼建?如何用?
《送審稿》提出,在符合成都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結合城市地質調查成果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地下空間適建區劃分為重點建設區和一般建設區。
重點建設區
在未開發建設區域,對軌道交通等地下綜合體重點建設片區,統一規劃、整體設計,積極推進「帶地下工程」方案土地出讓。涉及中心城區重要區域的大體量、多地塊的「帶地下工程」整體方案由市住建局牽頭編制並報市規委會審定。對於已出讓地塊,在建設方案審定中充分考慮項目特點、周邊情況以及功能綜合、復合利用的地下空間建設要求。
一般建設區
在未開發建設區域,明確劃定區域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範圍、深度、使用用途、出入口設置等指標。
地下空間利用示意圖 圖片來源:成都向上
對於城市綠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送審稿》明確除歷史名園、文保單位、古樹名木等保護範圍不宜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以外,城市綠地可進行地下空間開發,用於停車場、排水設施、人防工程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或城市基礎設施,但是要保證建設後城市綠地原有的功能和形態恢復,同時明確「開發利用水平投影面積原則上不超過本綠地面積的70%」。
《送審稿》明確,以劃撥方式提供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不再計收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款;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有償方式公開出讓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的起始(叫)價可按評估價格的70%確定。
而依法採取協議方式出讓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按照用途確定應繳納的土地出讓價款,其中:屬於商業、旅遊、娛樂等用途的,按地表所在區域商業用地基準地價的25%確定;屬於地下車庫用途的,按地表所在區域商業用地基準地價的20%確定;屬於公共配套設施、地下連通通道用途的,按地表所在區域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20%確定。
大源商業商務核心區區地下空間環廊剖視圖 資料圖
《送審稿》明確,對公共類、綜合經營類地下空間,參照建設工程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情況,進行一定比例獎補。
其中,公共類地下空間(含地下通道部分)建成後,參照建設工程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情況,由財政安排資金按100%的比例獎補;確需支持的綜合經營類地下空間建成後,參照建設工程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情況,由財政安排資金獎補。
根據《送審稿》,依法利用地下空間,已完善建設手續並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批手續,在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後,權利人可對其地下建(構)築物權利進行轉移登記。對於連接用地的通道(含用地之間連接通道和用地與地鐵等公共地下空間連接通道)且具有商業功能的地下空間應由權利人整體持有並管理,不得進行分割交易。
會議強調,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科學制定開發利用規劃,將國防、人防、防災、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地質資源開發利用納入規劃通盤考慮。要強化指導,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地下空間開發建設運營,以市場化途徑合理配置城市地下空間資源。
「地下城」的未來,
你期待嗎?
內容來源:蓉城政事(ID:zna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