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八大鈔關之一,運河稅收機構唯一遺存,山東省臨清運河鈔關

2020-03-08     視覺秀旅遊

臨清運河鈔關,位於山東省臨清市老城區內明代會通河旁,明清時期,山東臨清因運河漕運而崛起,享有"繁華壓兩京"、"富庶甲齊郡"之譽。臨清運河鈔關則是明清兩代中央政府派駐臨清督理漕運稅收的直屬機構。臨清運河是目前全國一處部分保存有原貌的鈔關舊址,系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臨清運河鈔關為一組建築群,自運河而西依次為河口正關、閱貨廳、"國計民生"坊、關堞、儀門、正堂等。建築大都為硬山建築,青色灰瓦屋面。南北三進院落,置設穿廳、船料房、鼓鑄坊等,占地四萬平方米 ,廳堂坊舍室四百餘間。占地東西長130米 ,南北寬96米 。現存兩進院落,前院為公署辦公區,後院為倉儲區,南部住宅區現大部分成為民居。主要古建築為儀門、南、北穿廳、科房、船料房等80餘間,面積六千餘平方米。此外尚有原鈔關官員住宅若干,保存較好。


鈔關是明代徵收內地關稅的稅關之一。宣德四年 (1429年),因商販拒用正在貶值的大明寶鈔,政府准許商人在商運中心地點用大明寶鈔交納商貨稅款,以疏通大明寶鈔,並趁機增稅。在這些地點設立徵收商貨稅款的稅關,因此得"鈔關"之名。成化(1465-1487) 以後,鈔關折收銀兩。設立鈔關的處所有: 崇文門、河西務、北新、正陽、臨清、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滸墅、九江、金沙洲、漷縣。各關屢有興廢。


設置鈔關旨在徵收船稅,臨清、杭州兩關也兼收貨稅。由各差御史及戶部主事監收。船稅以載運商貨之船戶為征課對象。初期按運送路程之遠近和船舶大小長闊不同分等稱船料,估料定稅。宣德四年規定,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濟寧、濟寧至臨清、臨清至通州各段均每一百料納鈔一百貫;自北京與南京間的全程,每一百納鈔五百貫。後又以估料難核,改為計算梁頭廣狹定稅,其標準自五尺至三丈六尺不等。

成化十六年(1480),各鈔關歲收鈔兩千四百萬貫,當銀十二萬兩。嘉靖至萬曆初,歲收銀大體維持在二十三萬兩左右。萬曆中期,明神宗朱翊鈞大肆搜刮,鈔關稅收大幅度上升,至二十五年上升為三十三萬五千五百兩。天啟元年(1621)又猛增至五十二萬兩,是萬曆二十五年前的兩倍。鈔關初建時,以鈔為徵收本色。成化元年規定錢鈔均為本色。弘治六年(1493)又定鈔關稅折收銀兩例,但鈔關之名未變。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運河漕運停止,鈔關署治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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