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對開發票」行為嗎?5大風險告訴你

2019-07-23     管理會計CMA

對開發票

對開發票,指的是銷售出去的貨物由於各種原因發生了銷售退回,本來按照規定是需要開具紅字發票,但是嫌麻煩,讓購貨企業開具一份正數的銷售發票給原來的銷售方,將退貨看作是對銷貨方的一種重新銷售了。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稅法規定的!

風險一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中有規定,企業如果發生銷貨退回行為,應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如果不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重開發票的增值稅額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減,因此將會被重複計稅,增加稅收負擔。

風險二

納稅人如果未能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稅務機關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可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風險三

沒有貨物往來的發票對開可能被視為虛開發票。

風險四

「對開發票」還會讓企業多繳納印花稅而增加稅收負擔。

風險五

虛增了銷售收入,導致多扣除了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福利費等,影響到企業所得稅。

提醒

1、依法合規開具發票,是目前仍重視「發票管稅」時代財務人員必須重視的會計基礎工作。

2、做好帳、開好票、報好稅,你好、我好、她也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TPZSJGwBmyVoG_1ZMdj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