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民追討40萬欠款 律師私下撤訴自掏8萬元「執行款」

2019-07-26   數字聯播山東

華先生二人提供的起訴狀

華先生二人從法院調取的撤訴裁定書

即墨市民為追討40餘萬元欠款,委託律師起訴欠款方。誰料,律師竟私下撤訴,並謊稱勝訴獲賠9萬,之後以「執行款」名義給委託市民轉帳8萬元左右。

即墨市民華先生與孫先生共同經營一家建材店。2013年12月,他們委託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趙律師,向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起訴,追討青島歐迪森矽膠有限公司40.8萬元的欠款。然而,每當他們詢問案件進展時,趙律師都以正在調查取證和審理等理由搪塞。

2018年初,趙律師稱華先生與孫先生勝訴,法院判決青島歐迪森矽膠有限公司賠償9萬元。此後,趙律師先後多次向他們轉帳,轉帳金額共計8萬元左右。期間,他們曾多次向趙律師索要判決書,趙律師始終沒有提供,他們懷疑其中有貓膩。

無奈之下,2019年初,華先生與孫先生來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試圖調取判決書,卻得知趙律師已於2014年8月撤訴。華先生二人隨後與趙律師進行了對質,趙律師最終承認了私自撤訴的事實。華先生二人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

「明明都撤訴了為什麼不說,瞞了我們快5年,還騙我們勝訴了,現在什麼事都耽誤了。」華先生氣憤的說,後來趙律師承認所謂的執行款不過是因為他好面子,自掏腰包出的錢。

25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律師。趙律師說華先生與孫先生確實委託他處理此案,並稱他已經與華先生二人達成了一致意向。當問及處理意向的具體內容時,趙律師卻稱相關情況可以到即墨區司法局法律事務管理科諮詢,隨後直接掛斷了電話。

記者隨後電話採訪了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該負責人稱他目前在北京,不方便對此事作出回應。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即墨區司法局法律服務管理科了解到,根據當事雙方簽訂的委託協議,趙律師有自行撤訴的權力,但原告方(華先生二人)應享有知情權。

目前,當事雙方正在協商,尚未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編輯 徐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