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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新聞中心消息 為了進一步做好禁燃煙花爆竹工作,連日來,那大鎮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解放派出所等部門單位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打擊非法經營、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1月11日,聯合執法組在排查時依法查處了位於勝利路的一處違法儲存煙花爆竹點,查扣煙花爆竹5車。
據了解,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確保廣大市民歡度2020年春節和元宵節,市政府日前下發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據悉,聯合執法組在排查勝利路225號商店時發現,該店在沒有經營煙花爆竹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儲存了一批煙花爆竹。據此,聯合執法組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特許經營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取締該違法存放煙花爆竹點,並查扣非法儲存的5車煙花爆竹。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據那大鎮副鎮長李如江介紹,春節將至,那大鎮將繼續加大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和銷售煙花爆竹,以及在禁止燃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嚴懲一起,確保市民度過平安、祥和、歡樂的春節和元宵節。(記者夏佟 編輯符靈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