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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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
執行大會戰集中行動的第二天,
大英法院執行幹警仍然卯足幹勁,
通過「查、扣、凍」、
集中拘留、搜查等強制措施,
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懲戒。
圖片來源於網絡
下面跟著小編來看看
今天執行的兩起案件吧
一
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失信被執行人被依法拘留
2018年5月20日,被告吳某無證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搭載何某、肖某珍、漆某權,從隆盛鎮順江街往城南高速方向行駛,與王某軍駕駛的川JCS0XX號輕型貨車側面相撞致何某受傷。
經交警認定
吳某承擔主要責任,
王某軍承擔次要責任。
經我院主持調解,除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之外,吳某應向何某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訴訟費、後續治療費等共計4500元,承諾於2019年6月30日前付2200元,於2019年7月31日前付2300元。
但之後吳某一直
以自己無錢為由拒不履行。
圖片來源於網絡
2019年9月4日,執行大會戰第二天,執行幹警反覆給吳某做思想工作,規勸他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他卻不能理解執行幹警的「苦口婆心」。
針對吳某的拒執行為,法院決定對其採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二
執行法官釋法明理
當事人達成和解履行協議
2016年4月28日,原被告協商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約定被告租賃原告第一合作社農田32.38畝,旱地40.99畝,非耕地6.765畝。
被告大英縣某養鵝專業合作社應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土地租賃費。
經原告多次催收,
被告從2017年10月1日至今
未支付2018年度
106631元的土地租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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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執行大會戰第二天,我院執行法官在院調解室約談雙方當事人,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付清全部土地租賃費。
人無信則不立,
一個人的誠信是立業之本,
如果連信用都沒了,
整個人就沒有了尊嚴和底線。
誰還會和你打交道?
希望各位失信被執行人
能夠及時履行自己的給付義務!
大英法院執行局電話
0825——7882110
(本文中「老賴」指失信被執行人)
來源:譚 偉
審核:成代龍
編輯:王金蓉 周姿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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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QG5-_GwBJleJMoPMkuZ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