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些年來我國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快速推進,國家在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可謂投入了不小的力度,雖然農村經濟建設發展起來了,但很多農村地區都不得不面臨徵收拆遷的問題。
而說到拆遷,農民朋友自然最關心的話題就是拆遷補償了,目前國家為了完善這類拆遷補償問題,也是出台了不少新的拆遷政策。據悉,9月份起,宅基地拆遷政策迎來4大變化,3種拆遷方式被禁止!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房屋未經證明可獲補償
這類房屋是指過去遺留下來的舊房和祖屋,由於當時的政策緣故,這些老房子的房屋證明文件是不完整的。但只要這類房屋建設符合當時的政策要求,便可以得到充分的補償。
二、單方變更賠償制度
從明年起,房屋拆遷補償有單方變更為雙向補償,簡單來說就是不僅可以獲得房屋拆遷的補償,也可以獲得宅基地的拆遷補償。其中拆遷補償不進包括農村住房,主要還包括農民的固定財產、房屋裝修和其他財產等。
三、拆遷方式發生了變化
為了更好地保護農民的利益,國家強制禁止三種拆遷行為:強制拆遷、先拆遷後補償、最後拆遷。而這三種拆遷行為的禁止也使得國家拆遷工作變得更具有人情味和理性化。
四、三種新的賠償方式
經濟補償:根據對農民利益的損害程度,直接給予貨幣賠償。
等效替代:根據規劃區退款較多、補償較少的原則,農民選擇購買商品房以彌補損失。
安置補償:拆遷期間補償2萬元的安置費用。
總而言之,宅基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自土地確權之後,宅基地的價值日益凸顯,若大家在面臨到拆遷問題,一定要保障自身的宅基地權益不受侵犯,同時按照正規流程申請拆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