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疫情亮劍:男子高價倒賣口罩 涉嫌非法經營被抓

2020-03-31     太視社教法制頻道

近日,公安萬柏林分局食藥環偵大隊的民警接到線索舉報,在轄區茶城內的一家店鋪里,存放有大量的醫用口罩,那麼這批口罩是被店主用來銷售還是另有他用呢?民警趕到現場後,在茶城的一家商鋪內找到了1.6萬個藍禾牌醫用外科口罩。經過詢問茶城商戶得知,這批口罩是一家單位委託他們在微信上通過一個武姓男子購買的。


警方通過與口罩生產商聯繫後得知,這批醫用外科口罩單只進價僅為1.2元。然而茶城的商戶向武姓男子購買的價格卻遠遠高於這個進價。從茶城商戶向警方提供的微信轉帳記錄可以看出,這批口罩他一共向武某支付了50000元。然而,武某銷售的口罩進價僅為18000元,也就是說他從中非法獲利4萬餘元,進銷差額高達55.56%-56.52%。


警方請經過調查後發現,武某在疫情期間,沒有營業執照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依靠個人關係,通過一家醫療器械經營的公司從廠家以正常價格進貨,然後倒手在市場上倒賣,牟取暴利。他的進銷差率已經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五到五十六。早在2003年非典期間,兩高就出台過辦理疫情期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在疫情期間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出台過指導意見,在2020年1月25日至疫情結束期間,經營者銷售口罩、消殺用品等疫情防護用品,如果以前沒有出售過,進銷差率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就認定為是哄抬物價的行為。


民警告訴記者,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武某在疫情期間哄抬物價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涉嫌非法經營。目前,警方已經依法對他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通過這起案件,民警也要提醒廣大市民,切勿在微信等社交軟體上,向私人購買防疫用品。而針對個別微商在網絡上銷售防疫用品的行為,警方提示:

若銷售「三無」口罩或哄抬價格,一旦查處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一)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 五)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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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太視社教法制頻道《并州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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