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石河子交警
2020年7月5日11時52分,塔某駕駛新C95***號小型汽車在北六路,被民警查獲。經調查,塔某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其酒精呼氣結果為26.3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0年7月6日23時21分,牛某駕駛號牌為新新C65***小型轎車行駛至134團通連公路,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民警查獲。經檢測,牛某酒精呼氣結果為40.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2020年7月06日01時41分,克某駕駛號牌為新CA***9小型轎車行駛至國道312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民警查獲。經檢測,克某酒精呼氣結果為5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2020年7月9日01時45分,李某駕駛機動車新C12***號小型汽車在西一路,被民警查獲。經調查,李某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其酒精呼氣結果為75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0年07月9日07時40分,駕駛人邱某駕駛新CD***0小型麵包車,在經過石河子市省道204線(莫索灣—石河子)88公里700米時,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該車核載7人,實載11人,超員4人。按照相關規定大隊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
2020年07月9日05時13分,駕駛人陳嗎某某駕駛新C2***9小型汽車,在經過石河子市省道204線(莫索灣—石河子)88公里700米時,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按照相關規定大隊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
2020年07月11日10時17分,駕駛人特某某駕駛新M9***6小型汽車,在121團通連公路10公里200米時,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該車核載3人,實載7人,超員4人。按照相關規定大隊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
2020年07月11日15時37分,駕駛人萬某某駕駛新CE***2小型汽車,在121團市場1公里100米時,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該車核載5人,實載9人,超員4人。按照相關規定大隊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
2020年07月11日18時01分,駕駛人袁某某駕駛新DA***5小型汽車,在沙下線21公里100米時,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該車核載5人,實載13人,超員8人。按照相關規定大隊民警對其進行依法處罰。
7月7日下午18時51分
2020年7月7日18時51分,阿某駕駛車牌號為新GXX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S204線68公里100米處,因車輛超載被民警當場查獲。該車核載49噸,實載101.56噸。
7月7日下午19時00分
2020年7月7日19時00分,趙某駕駛車牌號為新CXX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S204線68公里100米處,因駕車輛超載被被民警當場查獲。該車核載49噸,實載104.42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