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上海兩大機場在列!樞紐機場聯通軌交重點項目公布

2020-04-17   上海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公布關於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並公布重點項目清單。其中上海涉及浦東國際機場聯通滬通鐵路太倉至四團段已批覆可研,吳淞口長江隧道越江段等已先期開工;上海虹橋機場聯通滬蘇湖鐵路已批覆可研,計劃2020年開工。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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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

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

(節選)


  • 強化規劃引導


(一)積極做好頂層統籌。

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科學規劃機場軌道交通集疏運系統。國家鐵路網、城際鐵路網、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機場布局規劃之間要加強銜接,促進各種交通規劃融合推進。軌道交通規劃、機場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要加強銜接,城市規劃應考慮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建設,優先將機場軌道交通集疏運系統納入規劃。樞紐機場要加強統籌考慮,因地制宜,結合區位特點和資源稟賦,明確功能定位,注重機場集疏運系統中各種交通方式一體化銜接,科學謀劃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類型、線路和建設時機,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功能。暫不具備條件的要預留好建設用地和空間等條件。


(二)注重機場分類施策。

根據機場旅客集散需求和相關規劃建設等情況,對功能定位、規模不同的機場分類施策。國際樞紐機場應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800~10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區域樞紐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300~5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本期規劃目標年預測年旅客吞吐量可達到3000萬人次及以上的機場,宜充分預留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等建設通道。少數具備條件的支線機場也應儘可能聯通軌道交通。


(三)加強一市多場聯通。

一市多機場的城市宜根據樞紐機場功能定位,充分考慮航空客貨中轉需求和溢出承接。現有一市多機場的城市,應在現有軌道交通基礎上,通過改造和優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軌道或市域(郊)鐵路直接聯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場間的聯通便捷程度。規劃建設多個樞紐機場的城市,應提前做好軌道交通聯接規劃,確保項目同步建設或預留建設通道。


  • 加強建設協作


(一)合理確定建設時機。

正確處理經濟效益與接入時機的關係,有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統籌確定機場軌道交通系統的開工時間。當機場客流量和建設條件均滿足相關要求時,加快機場軌道交通系統的建設。需要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的樞紐機場,要充分利用相應的鐵路建設契機,加大協調力度,適時將其引入機場。


(二)推進建設協同管理。

加強建設管理協作,推動各主體理順管理介面,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推進機場軌道交通建設。同步建設的機場和軌道交通系統,要做好建設工作的協調、協同;不同步建設的項目之間,要相互做好建設條件的預留。建設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旅客出行和運營管理的需要,注重軌道交通與機場之間便捷換乘,儘可能縮短換乘距離,實現無縫銜接。


(三)加強接口標準銜接。

加強機場工程和軌道交通工程之間接口部位建設制度、規範、標準等互認或統一,為機場工程與軌道工程的充分銜接提供技術支撐。研究制定經濟適用的接口部位設計、建設等標準和規範,促進機場軌道交通建設。


  • 提升運營水平

(一)加強空鐵信息聯通。

建立健全空鐵聯程聯運管理體制機制,切實打破行業分割,打通運營規則,完善協作機制,破解聯程聯運管理中的難題。積極推動整合信息平台,加強數據、時刻、規則等銜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便於軌道交通根據航班情況合理調度車輛和旅客安排出行。


(二)積極開展聯合運營。

機場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與機場及基地航空公司之間應加強戰略合作,共同打造優質的空鐵聯程聯運服務。根據航空客流變化情況,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合理安排運力,科學編排車次,適時開行快、慢車,滿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


(三)提高出行便捷程度。

簡化換乘環節,優化軌道交通車站城市航站樓的值機、行李託運等服務,推進軌道交通與機場安檢互認,提供便捷的換乘服務。創新服務,開發空鐵聯程聯運產品,研究推出一票到底、多種票價機制等靈活措施,方便旅客出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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