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危險與困難,人們第一時間都會想到「找警察蜀黍」。然而,有時候人們沒有想到,以為遇到的「守護神」其實是害人的「騙子」!
當今社會,總有那麼一些人,靠著自己浮誇的「演技」,試圖冒充人民警察,去挑戰公眾的智商,抹黑警察的形象。就在近日,江蘇省溧陽市的市民陸某的兒子因一起打架事件被城中派出所民警傳喚調查,陸某擔心兒子情況,就在派出所門口等候。期間,等待老鄉的余某一看陸某是老實人,立馬打起了「壞主意」,稱自己知道事情的經過,並稱自己在派出所工作兩年了,人脈很廣,可以幫她把兒子「弄」出來。隨後,余某告訴陸某,說她兒子今天就可以出來了,但需要一些錢「打點關係」。想著兒子可以沒事,陸某二話沒說給了余某500元用於購買「打點物品」。
沒一會,辦案民警正巧將陸某兒子帶至門衛,陸某看到兒子便上前向民警詢問情況,余某某看到這一幕擔心事情敗露,也上前和民警搭訕,被民警責令離開。陸某見民警不理睬余某,便心生疑惑,將給余某500元的事情告訴了民警,民警發現陸某被騙。此時,余某已逃離現場,民警立即調取相關監控進行追蹤,約40分鐘後在某燒烤店內將余某抓獲。
小編想在此提醒一下騙子們,不知法的你們還活在「角色扮演」的荒唐美夢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已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李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