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註冊的商標能增加/減少共同持有人嗎?

2019-12-09     麥知網

最近,小編在知乎上看到有網友在問:商標註冊成功之後,能在商標證書上增加/減少持有人嗎?

這個問題吧,主要是有一些客戶在申請商標時沒有考慮太多因素,隨意使用一位法人的名義進行註冊,但是在後面的使用過程中發現了商標的價值,這個時候就想要在商標註冊證書上增加自己的名字,這如何處理就成了一個頭疼的問題。到底是該進行商標變更呢,還是商標轉讓?

其實,不管是在商標註冊證書上增加還是減少共同持有人,我們都可以通過商標轉讓手續進行,但是商標變更是行不通的。

為什麼商標變更不能增加/減少共同持有人?商標變更都能變更哪些信息?商標轉讓又是怎樣呢?今天我們對大家進行一一解答。

商標變更

商標變更是指商標核准註冊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准註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註冊申請中指定商品。

也就是說,不管是註冊好的商標,還是剛剛申請尚未獲准註冊的商標,都可以進行商標變更。但商標變更中提到的關於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在這裡指商標原主體名義的變更,比如商標註冊人本來是A,然後A自己更名了,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商標變更,但是商標主體還是A,並沒有變。商標變更不能增加或減少原主體。

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商標轉讓之後,商標所有權發生了本質變化。

如果註冊好的商標想要增加或減少共同持有人,就類似於原有的產權發生了變化,需要通過商標轉讓進行過戶的。舉個例子,已經註冊好的商標是以A的名義進行申請的,想要添加共同持有人B,那麼雙方就需要辦理一個轉讓手續,把商標從A名下轉到A和B共同的名下。

根據《商標法》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對於商標的共同持有人而言,共同持有的商標權益份額,合伙人可在合同內加以明確約定,可以有效避免日後糾紛。

關於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的區別,以及如何增加/減少共同持有人就說都這裡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MV9d6W4BMH2_cNUgya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