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歲的男孩兒,在法庭上起訴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原因竟然是因為他們給了他生命。
在我們看來,這是大逆不道、愚蠢透頂的行為,但看完這部電影,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故事講的是年齡不詳,據說是12歲左右的男主角贊恩,與父母、兄弟姐妹為了躲避敘利亞戰爭,非法生活在黎巴嫩的貧民窟。一大家子人記載一個非常小的房子裡,睡覺時所有人都橫七豎八的睡在地上。
父親拒絕贊恩上學的願望,讓他繼續在小賣店打工,母親支持他去上學的理由僅僅是因為上學可以免費吃飯甚至能往家裡帶些殘羹剩飯,而且可以放學後加班兼顧小賣店的工作。沒上成學的他繼續在小賣店整理商品、送貨,還要和妹妹薩哈一起上街賣果汁,保護妹妹不被流氓欺侮。
妹妹薩哈初潮時,贊恩知道這意味著妹妹馬上就會被送走結婚,於是贊恩不僅幫助妹妹洗褲子、偷衛生巾,還再三叮囑妹妹一定要藏好,千萬不能被父母發現。
可惜的是,父母最終還是決定把11歲的薩哈嫁給阿薩德,贊恩和薩哈拚命抵抗,但年幼弱小的他們終究是抵抗不了成人的力量。
憤怒的贊恩離家出走,遇到了沒有身份的黑人女工拉希爾收留了他,讓他度過了一段最幸福的時光,但好久不長,拉希爾因證件問題被警方拘留,再也沒有回來。
為了照顧拉希爾年幼的兒子約納斯,偷、搶、騙、違規飲料,他想盡了一切辦法,但最終還是被房東趕了出來,為了讓約納斯活下去,他只好賣掉約納斯,準備用這筆錢來偷渡到瑞典。
由於需要證件,他只好先回家,卻得知妹妹薩哈的死訊,憤怒的贊恩持刀將阿薩德捅傷,因此被判刑。在監獄裡,來探望他的母親告訴他自己再次懷孕了,雖然失去了薩哈,但很快又有了一個「真主賜予的禮物」。
於是,贊恩打電話給電視台,要控告自己的父母。
相比於內地的新譯名,或許直譯名《迦百農》更為契合。
迦百農是聖經里的地名,在今天的以色列加利利海附近,現在是一片廢墟。在英語和法語中,迦百農又有「亂和無規則」的含義,我個人感覺,這也是影片表現的內容。
據說這部電影的導演沒有找專業演員,而是找來了與她設想中的故事有著相似經歷的人去演繹,希望這不是一部演出來的電影,因為這些悲劇是每天實實在在發生的事實。
六個月的拍攝時間裡,他們拍攝了500個小時的素材,用一年半的時間進行剪輯,最終才完成了這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那麼,贊恩的父母有罪嗎?有罪!
他們在無力撫養和教育的狀況下依然在不停生育,在無法保障孩子基本的生存和受教育權利基礎上,希望靠孩子來分擔家庭的重擔,希望得到孩子的扶持,這是一種反向的輸出,在他們並沒有能力的時候。
所以,贊恩需要以12歲的年齡承擔起生活的重擔,薩哈需要在11歲的時候嫁人為家裡省份口糧的同時給家裡賺得聘禮。
而他們能給孩子提供的,只是住所和水加白糖。
可是換一種角度來看,他們好像又無罪。
他們賜予了孩子生命,他們也像奴隸一樣的賣命,他們也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活著與繁殖已經成了本能的反應,他們希望萬能的真主能賜予他們一個改變家庭命運的「禮物」。
他們覺得能平安活著、能有口吃食就可以,甚至把薩哈強行嫁給阿薩德也是他們希望女兒能夠過上更好的生活。
記得香港有一個節目,將一個富豪丟在貧民窟,去體驗一個月的貧民生活,富豪自信滿滿的覺得自己一定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開創局面,但很快他被現實打敗。
在這個泥潭裡,每天能保證有收入保證溫飽就以實屬不易,更不用說房租、疾病,於是7天後他放棄了這次體驗。
在這裡,又一個突出的問題——身份。
因為身份,贊恩只能去小賣店打工,去街上賣果汁;
因為身份,拉希爾只能去辦假證,把兒子偷偷放在廁所里撫養;
因為身份,梅森只能在市場賣花,對於美食,僅限與一盤熱氣騰騰的肉餃子。
他們最大的願望,就去能去瑞典。因為他們聽說,在那裡,不會有人問你哪裡來,不會有綁架,還可以有別人進來需要經過允許的小房間。
贊恩,是這群習慣了沒有身份的人群中的覺醒者,他太清醒、看的太明白,他的眼神成熟又充滿焦慮,沒有孩子的單純和童真,正因為覺醒,他才會加倍痛苦。
他知道房東兼僱主阿薩德給薩哈零食是別有用心,所以將它們丟進垃圾桶;
他知道薩哈來了月經會被父母賣給別人結婚,於是他為妹妹洗褲子、偷衛生巾,並教她隱瞞;
他知道阿薩德來家裡的目的,所以充滿敵意;
他知道妹妹被帶走後的悲慘生活,於是極力阻止。
他錯在別人都接受這種命運的時候獨自覺醒,深處泥潭卻想爬出泥潭,可惜身下沒有支撐,所以泥潭的擠壓才如此強烈。
錯在誰?贊恩的父母嗎?
所有的錯誤都像多米諾骨牌,一塊一塊的鋪過去,直到一個震動去全線倒塌,壓在贊恩身上的是他的父母。
那麼壓在他父母身上的又是什麼?
當戰亂、動盪、貧困一起來襲,信仰敗給了愚昧,醫療教育全部失去秩序的時候,社會狀態已經沒有了支撐,窮人瘋狂繁衍期盼改變現狀,父母無力撫養衍生的責任感缺失,窮困與愚昧如附骨之蛆般深入骨髓。
我們這些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想像,更無法感同身受,如果把我們放在那個環境,我們一定做不到更好。
最多,對這個操蛋的生活抄起刀,來個毫無意義的暴起傷人而已。